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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吕梁市新区北川河治理工程申请国开发展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政府 | 文号:吕政发〔2016〕7号 |
|---|---|
| 颁布日期:2016-03-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吕政发〔2016〕7号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吕梁市新区北川河治理工程申请国开发展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财政局、吕梁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吕梁市新区北川河治理工程已纳入国家发改委2016年第1批专项建设基金投资项目名单,为使用好相关资金,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市政府同意国开发展基金入股吕梁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吕梁市城投公司”),入股资金专项用于补充吕梁市新区北川河治理工程资本金缺口。
二、市财政向吕梁市城投公司按期足额安排支付资金,用于回购国开发展基金在吕梁市城投公司的股权,以及支付相应的投资收益。相应财政支出纳入预算管理,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后,纳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三、基金投后管理:市政府在辖区职权范围内,协调国资、工商等部门加快工商登记、股权变更等相关投资手续。
四、今后,吕梁市城投公司列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清单的其他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照此办理。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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