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中煤平朔煤业公司进行奖励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朔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03-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中煤平朔煤业公司进行奖励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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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平朔煤业公司:

2010年,你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入开展以“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大安全投入,积极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条件不断改善,原煤产量突破亿吨大关,为全市经济快速发展和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做出了突出贡献。为发扬成绩,推动工作,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你单位给予奖励300万元,奖励资金从你单位安全费用中列支。其中党、政主要领导所得奖金不低于奖金总额的10%,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所得奖金不低于奖金总额的8%,其他领导参照执行。

希望你们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同时也希望公司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先进,争先创优,按照市政府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开拓进取,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和建设“两宜”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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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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