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排查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06-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排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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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驻朔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6·19”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排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6月7日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6月9日全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6月20日全市安全大检查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照《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朔政办发〔2013〕4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认真严格地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及相关人员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末梢、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安全生产监管履职情况的监督排查,坚决堵塞安全生产监管和安全生产漏洞,全面掌握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及相关人员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落实情况,对履职不到位、不尽职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措施的落实,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督查范围

对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消防、道路交通、铁路、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民爆器材、学校、旅游、人员密集场所、食品卫生安全等各行业(领域)的监管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排查。

四、督查内容

今年以来,特别是6月7日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后,各县区、开发区、各监管部门和单位对各类生产经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的情况、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监管职责的履职情况等。具体督查内容:

(一)执行《通知》的具体情况;

(二)对监管范围内生产经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的情况;

(三)各单位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处置情况;

(四)对各单位的检查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抽查。

五、督查时间及方法

督查时间:2013年6月25日至7月31日。

采取查看相关资料、深入生产经营施工单位实地监督排查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监管履职情况,并与相关资料进行比对等方法。

六、组织领导及分工

为切实搞好此次监督排查,市政府责成市监察局成立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履职情况监督排查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负责对全市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履职情况监督排查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研究解决监督排查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开展监督排查工作。

组长:张天茂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副组长:孙才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冯维新市纪委常委

李彦玲市监察局副局长

张美蓉市监察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四个监督排查工作组。

第一组负责监督排查朔城区、平鲁区

组长:孙才(兼)

成员:张亮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室主任

蔺泽峰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室副主任

武建伟市纪委宣教室副主任

蔚国海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室干部

第二组负责监督排查怀仁县、右玉县

组长:冯维新(兼)

成员:王东生市纪委党风室副处长级主任

田素官市纪委党风室副主任

冯瑞卿市纪委党风室干部

苏虎市纪委宣教室干部

第三组负责监督排查山阴县、应县

组长:李彦玲(兼)

成员:荀伟市纪委监察局综合室主任

王文娟市纪委监察局综合室副主任

梁瑞军市纪委监察局综合室干部

白志玲市纪委宣教室干部

第四组负责监督排查开发区、市直各单位

组长:张美蓉(兼)

成员:李荣岗市纪委监察局效能室副处长级主任

秦晋东市纪委监察局效能室副主任

祁静市纪委监察局效能室干部

苏冠超市纪委宣教室干部

各县区、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安排好本地区的监督排查工作。

七、督查要求

(一)各督查组要深入一线对各行业(领域)的监管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督查,要严明纪律、认真负责、认真履职,绝不能走过场、搞形式。对发现各单位存在安全生产领域监管不力、重大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不落实等问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各督查组要在认真监督排查的基础上,对督查中遇到的情况、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总结,督查工作结束后,要形成一份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督查报告,以提高督查工作的整体水平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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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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