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玉米等粮食作物地膜覆盖进行补贴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玉米等粮食作物地膜覆盖进行补贴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4-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玉米等粮食作物地膜覆盖进行补贴的通知
朔政办发〔2013〕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抗旱暨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全市春播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粮食稳定增产,经市政府同意,2013年,我市继续实施“百万亩玉米地膜覆盖”工程,对全市以玉米为主的粮食作物地膜覆盖予以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全市确定的玉米等粮食作物种植农户。
二.补贴标准
市级每亩补贴20元,县区每亩补贴10元。
三.补贴面积
省里已对我市的60万亩玉米进行了地膜覆盖补贴,我市决定再对以玉米为主的40万亩粮食作物地膜覆盖进行补贴。补贴面积分配情况为:朔城区、山阴县各9.5万亩,怀仁县、应县各8.5万亩,平鲁区3万亩,红旗牧场1万亩。
四.具体办法
(一)市农委根据全市实际,按照集中连片、体现规模效益的原则,将补贴面积分配到有关县区、红旗牧场、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
(二)各乡(镇)、村要根据农户种植意向,将地膜覆盖面积落实到种植户,并进行公示。公示三日无异议后,由各乡镇汇总上报县区农业部门。
(三)市农委和市财政局通过招标确定地膜采购供应单位。地膜采购供应单位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地膜采购任务,并按照市农委的统一安排,分送到有关县区。各县区农业部门要及时将地膜送到确定的有关乡(镇)、村。各乡(镇)、村要及时将地膜发放到种植户手中。
(四)市财政及各县区要按照补贴标准尽快落实资金并将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到地膜供应单位。各县区要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用于面积核实、表格印刷、补贴信息档案建立、检查验收以及项目组织实施等支出。
(五)农业部门要做好表格印制、发放、登记造册和汇总工作。登记表上要有种植户、村、乡(镇)及县区有关人员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和乡(镇)政府公章。登记表一式五份,由村,乡镇,市、县区农业部门,地膜供应单位各执一份。各县区农业部门要及时将地膜发放情况汇总上报市农业部门。
(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市县(区)农业、财政部门一把手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抓好资金到位和面积落实等各项工作。对于虚报面积、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发现,要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11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