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重点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进行跟踪督办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重点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进行跟踪督办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朔政办发〔2011〕110号 ---|--- 颁布日期:2011-12-02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重点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进行跟踪督办的通知 朔政办发〔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重点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进行跟踪督办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朔政办发〔2011〕1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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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12-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重点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进行跟踪督办的通知
朔政办发〔2011〕1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解决重点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推进第六届中部博览会和2011朔州市(深圳)招商推介会上分别签约的124个和49个重点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尽快落地,市政府决定采取市、县区、开发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对重点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实行跟踪督办的方式,及时了解、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和服务签约项目的审批、建设,竭力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保障服务。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要尽快成立跟踪督办重点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项目的督办、检查和落实工作。各县区及市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
二、强化督查,跟踪问效。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每月向市跟踪督办领导组办公室报送项目进展信息,市跟踪督办领导组办公室每季度向市政府督查室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市政府督查室要对每个项目跟踪问效,每季度向市政府报告项目督查情况。
三、严格奖惩,务求实效。要建立健全市级领导干部跟踪督办重大项目公示制度、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和年度考核制度。要把签约项目的“开工率、投产率、贡献率”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纳入各县区、各部门全年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严格按目标考核办法兑现奖惩。
附:朔州市第六届中部博览会和2011朔州市(深圳)招商推介会签约项目跟踪督办领导和部门责任人一览表朔政办发(2011)110号附表.doc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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