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重点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跟踪督办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重点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跟踪督办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11-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重点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跟踪督办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县区、市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全市各级各部门以全力打造新基地、拓展新优势、建设新朔州和四化一体东部新区建设为战略目标,不断创新招商引资思路,改进招商引资方式,拓展招商引资领域,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进展顺利、高潮迭起,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参加省里组织的“西洽会”、“首届亚欧博览会”和“第六届中部博览会”以及我市自行组织举办的“2011朔州市(深圳)招商推介会”上,成功地推介了朔州、宣传了朔州,取得了招商引资新突破。特别是在第六届中部博览会和2011朔州市(深圳)招商推介会上分别签约了136个和53个招商引资项目,项目涉及行业之多、领域之广、投资额之大、布局之均衡均创朔州历史纪录,必将为朔州市转型跨越发展,建设自然、生态、现代、宜居、幸福新城提供强大的动力。
为切实解决重点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推进189个重点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尽快落地,市政府决定采取市、县(区)、开发区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跟踪督办重点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的方式,及时了解、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督导、检查、指导、协调和服务签约项目的审批和建设,切实解决签约项目推进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竭力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保障服务。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市政府成立了跟踪督办重点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商务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统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具体负责项目的督办、检查和落实工作。各县区政府及市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
2、强化督查,跟踪问效。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定期向市跟踪督办领导小组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每月向市跟踪督办领导组办公室报送项目进展信息,每季度向市政府办公厅督查科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市政府办公厅督查科要对每个项目跟踪问效,每季度向市政府报送项目督查情况。
3、严格奖惩,务求实效。要建立健全市级领导干部跟踪督办重大项目公示制度、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和年度考核制度。要把签约项目的“开工率、投产率、贡献率”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纳入各县区、各部门全年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严格按目标考核办法兑现奖惩。
附:市县区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跟踪督办重点招商引资签约项目任务分解表朔政办发(2011)110号附表00.doc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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