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09-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

忻政发〔2013〕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近年来,我市坚持实施开放引进战略,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先后吸引了一大批市外企业来忻投资,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随着引进企业数量的大幅增加,投资项目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也开始显现,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各级政府部门服务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效能还有一定差距,需要不断加强。为了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科学选择投资主体

招商引资的工业项目原则上在园区建设。园区在选择投资者时要坚持既积极主动、又慎重稳妥的原则,全面加强考察工作,重点考察投资者的资质、业绩和准备上马的项目。要优先选择带着具体产业项目入驻园区的实业投资主体,慎重引进尚无具体项目的资金投资者,切实提高招商引资的成功率和建设项目的落地率。

二、坚持集约节约用地

严格园区项目建设用地规划审批,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理等各项制度,坚决避免宽占宽建。全面建立单位建设用地投资强度及建成后对GDP、财政收入、就业贡献率的考核制度,让每一寸宝贵的土地都发挥出重要作用。

三、高度重视节能环保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有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战略要求,高度重视引进项目的能耗及环保水平,避免引进高耗能、高污染、低产出、低效益的项目。坚持新建项目的“三同时”制度,确保环保设施设计科学、建设到位、运行达标。严格落实世界遗产地、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森林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要求,坚决避免在上述区域引进上马不符合规定的项目。

四、进一步创优投资环境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牢固树立产业第一、项目至上、企业为重的理念,竭诚为现有企业和新引进项目提供优质服务。要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推行并联式审批。要坚决制止针对企业的各种乱检查、乱摊派、乱罚款、乱评比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在政府系统深入开展“给人民汇报,请人民评议,向人民问计”活动,切实改进政风行风,努力打造“近者悦、远者来”的投资洼地和发展热土。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招商引资工作领导组要全面履行职能,统筹做好全市重大招商引资相关工作。市商务局(招商局)要切实发挥招商引资工作牵头部门作用,市发改委要切实发挥投资主管部门作用,市国土局要加强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用地的审批工作,市环保局要加强对招商引资项目的环境评价评审工作,市经信委要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业项目的能评工作,其他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特别是要把依法监管和优质服务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寓管理于服务。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做好本行政区域的招商引资工作,不断强化门户开放意识和版块合作意识,推动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再上一个新水平,为转型跨越发展和全面小康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项目支撑。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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