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和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忻政办发〔2015〕143号
颁布日期:2015-12-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5〕2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的意见》(晋政办发〔2015〕75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忻政发〔2015〕30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切实提高我市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质量,努力提升职业院校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加快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推进职业教育更好地为忻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现就做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是职业院校实施专业教学的基础条件,是对学生进行技能培训的场所,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是实现产学研的平台,是校企合作的载体,必须加强领导、建设与管理。

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要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职业教育特有的规律,按照“立足自身、服务当地、产教结合、一体多能”的建设思路,坚持与省级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相结合,坚持与职业院校的骨干专业、重点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相结合,坚持与优质的职业教育资源相结合,坚持与中等职业学校管理星级评估相结合。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为核心,推动校企紧密合作,促进产教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目标任务

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要充分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立足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适应不同层次需求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十三五”期间,我市职业院校的实训基地要根据“专业围着产业转,基地跟着专业建”建设原则,按照市政府建设“三大门户”、打造“三大集散地”、发展“六大板块”的“336”布局思路,紧紧围绕煤炭、电力及新能源、铝工业、装备制造业、文化旅游、节能环保、物流商贸及现代服务业、食品医药等产业领域,重点建设30—50个左右规模较大、资源共享,起示范作用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三、建设原则

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要遵循以下原则:

统筹规划。实训基地建设要紧密结合全市和院校所在区域的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忻州城区和县(市、区)的实训基地建设。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重点向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倾斜,各县(市、区)要做好科学合理的建设规划;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要力争上规模、上水平。在专业选择上,既要保证重点专业、骨干专业,又要兼顾院校特色专业。要通过实训基地的建设,将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职业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社区教育培训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一体多能的综合作用。

资源共享。加强校际合作,互补互助,统筹人才、资金和技术资源,把有限的资源相对集中,合理利用,合作建设高水平实训基地,统筹规划实训任务,提高实训基地的使用率和效益。促进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建立双方联合科研与培训平台,尤其是在学生实习、教师实践、职工培训、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设施设备、学生就业等方面开展合作,校企双方互相支持、互相渗透、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实训基地应在区域范围内,向职业教育、劳动力培训、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开放,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共享。

体现特色。职业院校要结合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特点、院校专业现状等因素,规划与建设能够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积极推进作用且富有特色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实训基地建设的总体布局要合理,具备齐全的满足职业训练所需的设备配置与足够的工位,以保证学生充分的动手实践机会,使学生能够按照职业岗位的要求进行实际操作,熟悉并掌握本行业的主要设备与生产工艺、相关的生产技术、生产流程、岗位技能。实训基地的设备选型与配套,应做到先进性、生产性、实用性相结合。实训基地要能满足实践教学任务与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的需要。

四、建设要求

实训基地所支持的专业年招生规模应达到100人以上,社会培训规模应达到250人/年以上,且教育教学质量较高,专业特色和示范作用明显。

实训基地要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与实训基地相关的骨干专业须有2名以上专业带头人和3名以上专业骨干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应占50%以上。同时,聘请行业、企业的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1/3的实训课程由兼职教师承担。

实训环境和实训过程设计应体现行业和企业需求,以真实应用为导向,按照企业实际生产场景、设备和工艺建设实训基地,真实反映实际生产服务的业务流程,体现产业发展和技术革新的最新要求。设备配置要具有实用性、先进性、扩展性和安全性,达到国家对有关专业技术设备配备标准的要求,满足现代职业教育和服务社会相关技术技能培训的需要。

实训基地应体现开放性,注重发挥辐射作用。面向社会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考核任务,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开展技术技能人才训练和培训,深化校企紧密合作,积极开展横向课题研究,提升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

实训基地建设应实行规范的程序,完善项目遴选与管理办法。遴选建设程序包括建设单位(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市县政府)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议、行政审定、网上公示、批准立项、经费资助、动态管理、项目验收等,具体办法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五、建设模式

实训基地建设由政府主导,充分调动和发挥部门、行业、企业、院校等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我市转型发展中各县(市、区)一、二、三产业布局规划要求,坚持与产业发展同步规划建设原则,政府、行业、企业、院校共同建设原则和硬、软件建设同步推进原则。形成“地域特点鲜明、专业特色突出、投资主体多元、建设形式多样”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模式。

按照实训基地的区域位置:

——校内实训基地:建在职业院校内部,主要承担学生实训教学和专业教师培训任务,同时进一步拓展功能,努力具备教学、技术研发、社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多种功能。

——公共实训基地:由行业组织或区域地方政府主导,以工业园、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职教园等为载体,建成集教学、生产、技术研发、成果孵化、社会培训、技能鉴定等功能为一体。

——企业实训基地:以企业为主导,建在企业,既承担新员工培训、在职员工技术升级、转岗培训和一定的生产任务,同时承接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企业实践锻炼以及其他企业、培训机构的实习实训任务。

按照实训基地的投资主体:

——国家级、省级实训基地。由国家和省级财政支持,主要用于建设省级以上骨干示范专业实训基地。

——市级实训基地。由市级财政支持的市级公共实训基地,由市级财政支持和鼓励的职业院校自建实训基地、校企共建的实训基地。

——县级实训基地。由县级财政支持的县级公共实训基地,由县级财政支持和鼓励的中等职业学校自建实训基地、校企共建的实训基地,县级财政配套的实训基地。

——自建实训基地。由学校或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的实训基地、校企共建的实训基地。

六、管理职责

(一)加强实训基地队伍建设。实训基地要配备具有较强管理能力的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制定实训基地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对职业院校学生的实习实训和对企业员工的技能培训任务进行统筹安排。积极引进理论知识丰富,实践能力强的优秀技术人员、能工巧匠担任基地兼职实训指导教师,形成一支数量适当、结构合理的专兼职实训指导教师队伍,创造良好育人环境,保证实训基地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实训基地的场所与设备使用管理。借鉴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建立文明生产规章制度、劳动保护和安全操作管理规程,做到责任到人,定期检查,及时整改,确保安全高效。按专业(工种)、岗位(工位)建立和完善设备检测维护、设备运行记录和耗材登记等有关制度,落实工作职责,确保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提高设备的利用效率。

(三)加强实训基地的教学管理。建立健全实训基地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实训教学的质量检查、监督、保障体系,做到教学管理规范、运行有序。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制订有效可行的实训教学计划和方案,深化实践教学改革,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组织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编写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符合学生实训要求的实训教材或指导资料,保证实践教学质量,切实提高学生的技能水平。

(四)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单位要有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强化资金的核算和使用管理,对获得的专项建设资金实行专项核算,按规定用途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并接受上级部门的审计和监督。实训基地要建立健全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项目专项资金形成的资产均属国有资产,记入固定资产账。要建立设备台账和技术档案,做到账、物相符,并实行信息化管理;仪器设备维修及时,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

七、保障措施

(一)加大投入力度。各县(市、区)要加大专项资金投入,保障实训基地建设目标顺利实现。校内实训基地和行业性、区域性实训基地建设以各级财政投入为主,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合作企业以及举办方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多样化的经费保障渠道。各县(市、区)、各院校要充分调动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积极性,对于企业向学校投入、捐赠资金、设备的申报项目,优先列入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县(市、区)政府建设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或行业组织建设行业性公共实训基地,可按照程序向上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申请经费资助。企业实训基地以企业投入为主,各级财政可根据实际给予经费支持,也可以向企业(含民营企业)实训基地购买职业院校师生实习实训服务。

(二)加强过程监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从经费资助到项目验收,建设期为2年。建设单位在建设期内要认真落实建设方案,有效组织人力、物力、财力,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全面完成各项建设和配备任务。

(三)实施绩效考核。根据省教育厅制定的实训基地绩效考核评估办法,组织专家定期对已建成项目进行绩效考核,公示相关信息,对于考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建立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专业点覆盖率、骨干专业覆盖率定期公布制度。

(四)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各有关行业企业、各职业院校要充分认识实训基地建设对建设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明确责任,认真部署,科学规划,落实好实训基地工作各项任务,为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提供有力支撑。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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