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忻州城区逯家庄片区进行综合整治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忻州城区逯家庄片区进行综合整治的通知

忻政办发〔2013〕41号

忻府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城区土地建筑市场秩序,重点解决一批严重影响市容、群众反映突出的违法抢占土地、违法建设、违规临时建设等问题,市政府决定对城区逯家庄片区进行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建筑法》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落实土地用途管制的通知》、《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集体土地管理的通知》以及《忻州市规划区内村民宅基地建房管理办法》、《忻州市市区土地征收供应管理办法(暂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对忻州城区规划区内逯家庄片区国有和集体土地上的抢建、违建、临建进行集中整治,查处违法建设,保障合法建设,并以此为突破,进一步规范城区土地建筑市场秩序。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综合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城区逯家庄片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郑连生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武宪堂市政府副市长、忻府区委书记

韩根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闫绪安市检察院检察长

杨梅喜市公安局局长

赵志伟忻府区区委副书记、区长

成员:李彦斌市纪检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王连生市政府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

李勇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天桐市住建局局长

于浩飞市规划局局长

领导组下设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忻府区委常委、区委秘书长安亮东,忻府区副区长柳罗伟担任,成员由忻府区各相关部门、单位及新建路办事处负责人组成。

三、实施步骤

集中整治分五个步骤实施:

(一)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二)组织开展全面调查,摸清逯家庄片区抢建、违建、临建的底数。

(三)对摸底情况汇总分析,依法逐一定性,做出处理决定。

(四)组织实施整治,对抢建、违建、临建做出处理,具体分五个阶段推进:

1、整治九原新村集体土地上的抢建、违建、临建;

2、整治九原新村国有土地上的抢建、违建、临建;

3、整治该片区“果园村”的抢建、违建、临建;

4、整治长征西街两侧的抢建、违建、临建;

5、整治逯家庄片区的其他抢建、违建、临建。

(五)全面总结,建章立制。

五、工作要求

市区两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城区逯家庄片区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此项工作作为整顿城区土地建筑市场秩序的重点,切实加强领导,抽调专门力量,密切协调配合,严肃工作纪律,确保综合整治收到实效。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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