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城建质量提升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2-04-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城建质量提升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运城市城建质量提升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各开发区管委会结合各自实际,制订本行政区域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运城市城建质量提升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营造良好的宜居城市环境,全面提升城建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工业强市和文化强市建设步伐,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城建质量提升综合整治工作,以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来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内容及重点

整治内容为:牌匾不乱挂、墙面不乱涂、摊点不乱摆、站点不乱设、交通不乱行、车辆不乱停、污水不乱流、垃圾不乱倒、土地不乱占、临建不乱搭十大重点。

二、整治范围及界限

(一)中心城区(含盐湖区)十二条主街道

中心城区的整治范围:南至解杨路、北至华源街、西至圣惠路、东至安东路。

十二条主街道是红旗街(圣惠路—运城东高速口)、河东街(红旗西街铁道口—韩信路)、禹都街(凤凰路—禹西路)、工农街(圣惠路—陶村口)、条山街(圣惠路—学苑路)、华源街(圣惠路—学苑路);圣惠路(运解路口—运临路口)、解放路(解杨路—运稷路)、人民路(南城墙路—华源街)、中银路(老东街—工农街)、槐东路(老东街—禹都街)、学苑路(红旗街—华源街)。

(二)四个高速出入口

运城东、运城西、运城北、机场高速出入口。

(三)四个广场

南风广场、河东广场、火车站广场、中心汽车站广场。

(四)十条小街小巷

高家垣巷、丁家巷、泰山巷、银湖东街、西兴北大巷、大张家巷、建材巷、乔家庄北大巷、文化街、梨花巷。

(五)十二个县(市)主城区、三十个中心镇(办)和五个省级经济开发区。

三、整治要求及标准

(一)牌匾不乱挂

问题:

1.临街建筑物立面广告牌,有些地段设置尺寸不统一,画面、字体、色彩不协调;临街住宅区二层以上随意设置张贴广告;楼顶广告比例失调,材质落后,色彩与周围建筑不协调;电子显示屏、灯箱乱挂乱设,影响市容,如凤凰路购物中心周边、圣惠路立交桥两侧、运城经济开发区内十字路口、文化街、南阜巷、高家垣等。

2.道路广告,设置格局零乱,品位不高,没有文化艺术特色,绿化带内、灯杆上、人行道上的广告随处可见,影响市容,如机场大道、河东西街家电市场等。

3.大型广告,擎天柱、跨桥广告随意设置,影响城市景观,如机场大道有的设置在人行道红线内,空港开发区新候机楼对面800米的距离内设置了6座擎天柱。

措施:

1.按照统一规划、美观大方的标准,逐街逐楼对即有户外广告进行整治清理规范,对新设、更换的户外广告严格审核。

2.重点对红旗街、河东街、禹都街、条山街、工农街、机场大道、圣惠路、解放路、人民路、中银路、槐东路、学苑路门头牌匾和户外广告进行规范整治;小街小巷广告牌匾整治由盐湖区环卫办制定标准,报市住建局批准后组织实施。对破旧画面户外广告、临街楼面布幅广告进行维护、更换。

3.门头牌匾设置,要求上下一线,前后一面,无缝对接,高度原则上不得超过1.8米,宽度不得超出建筑物两侧墙面,且必须与建筑物立面平行;内容要与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相符,不得有人物画像、广告语、电话号码和经营范围;颜色要简约协调,根据牌匾尺寸加15—20厘米银灰色边框,小电子显示屏广告要科学设置。加强对门店两侧楹联广告的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尺寸,文字内容要符合楹联标准,采用永久性材质,禁止使用不干胶、喷绘布、纸张等临时性材质。

4.临街商业楼要先做出整体户外广告规划,经审批合格后,严格按审批标准设置。临街住宅区二层以上,未经审批不许设置广告,严禁在绿带中设置广告。

5.擎天柱、跨桥、建筑物立面、道路标识等户外广告要根据位置、形式、规格等进行合理规划设置,压占道路红线的广告牌予以拆除,加强道路标识维护管理,确保位置合理、标识清晰。

(二)墙面不乱涂

问题:

1.城市出入口、繁华街道、商业区、学校周边的临街墙面上违法小广告较多。

2.建筑工地临街围墙上私自涂画各类广告和标语;临街建筑物墙面破损较多,线缆乱挂,线网混乱,管道破旧裸露锈蚀,空调主机摆放杂乱无章,电器闸盒破损裸露。

3.门店卷闸门油漆斑驳,广告遍布;临街单位墙面和商店橱窗乱写乱画乱贴,尤其是各类门店小广告乱贴乱挂,影响市容。

措施:

1.临街墙体要整洁、美观,对临街破旧墙面进行统一修补、清洗、粉刷;对所有线缆、电器闸盒、供气供热等管网进行整理、维修、更换。

2.对临街建筑工地围栏,统一设计、统一规格,统一样式。

3.临街墙体,可规划打造文化内涵丰富、富有地域特色的文化墙,充分展示城市文化,达到整齐划一、美化市容的效果。

4.门店卷闸门要统一粉刷成银灰色,禁止张贴、喷涂各类广告。对乱贴乱画违法小广告给以严厉打击,及时清理干净。

(三)摊点不乱摆

问题:

商业繁华地段、居住小区周边、学校周边、主街道与小街小巷连接处流动摊点较多,占道经营,侵占路面,如鑫源服装城门口、人民路学校门口、凤凰小区门口等。

1.主干道一些商户,店外经营、店外加工、店外仓库、店外修理现象严重,如机场大道果品市场周边、工农街原王庄村口卖建材和汽车维修门店、禹西路北口汽车装潢商店。

2.公园、广场,随意设置商业网点,流动摊贩乱摆乱放、乱泼乱倒、乱扔垃圾现象严重。如南风广场今日国际周边、河东广场文化局门口。

3.城市主干街道的饭店、烧烤摊,夜间占道经营,影响居民正常休息。如禹都街、运城经济开发区和平街口。

4.自发形成的早市、夜市,无人管理,占用机动车道,影响车辆正常通行,食品卫生不达标,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如学苑南路、棉北街的自发市场。

措施:

1.对农贸集市、各类市场和早摊夜市进行科学规划,合理设置,实行专人管理,按点摆摊,垃圾进筐,污水进桶,摊撤场净。

2.游商走贩,引摊入市、疏导结合、规范管理,重点提升南风广场周边、凤凰路、火车站、黄河市场的管理水平。

3.主干道的饭店严禁店外从事烧烤等店外经营活动。规范整治主街道与小街小巷连接口摊点,根据实际情况退后20米以外,保证道路畅通。

4.示范街巷点做到无店外经营、无占道经营,无零星摊点、无游商走贩现象。

5.对农民进城直销的农副产品,要及时给予疏导告知,引导其到指定场地进行买卖。

(四)站点不乱设

问题:

1.公交站点设置过多过密,不符合规范,如河东街平均站距仅有250米。

2.站点功能不完善。市区目前共有站点680处,其中设置候车亭的60处;有站台无侯车亭的125处;有站牌无候车亭、无站台的495处。

3.市区大部分公交站点设施陈旧,样式单一,无法彰显城市文化特色,影响市容。如中银路东城派出所对面的公交站点候车亭破烂陈旧。

4.公交、出租车站点设置缺乏科学性、合理性,有的距十字路口太近,有的站点直对单位大门出入口,阻碍交通。如红旗街中段、市政府门前公交站、金鑫大酒店门口设置的出租车站点。

措施:

1.科学规划,合理设置,对市区所有公交车、出租车站点进行升级改造,要一街一景、一景一文、一文一品,体现地方特色,彰显河东文化。

2.公交站点设置,市区按照站距300米至500米,郊区按照站距应为500米至1000米,街道两侧站点设置应错开20米至40米,要采用港湾式站台,长度为25米至60米。

3.完善公交站点功能,应有站台、候车亭、站牌、公众信息栏、垃圾箱、座椅等附属设施,完善夜间亮化功能。

4.加大站点的维护管理,及时清理各类小广告、维修破损设施。

(五)交通不乱行

问题:

1.机动车逆向行驶、违法掉头、违法超车、乱闯红灯。

2.出租车不按站点停车,随意停车载客;摩托车、三轮车非法营运,闯红灯、逆向行驶。

3.非机动车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人不走人行道、横穿马路、跨越护栏。如解放北路中心汽车站周边。

措施:

1.开展非法营运摩托车、三轮车专项整治,严查违章行为;开展路口交通秩序整治,净化交通环境;学校周边和城市瓶颈地段,由专人负责进行疏导管理。

2.实施河东街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沿人行道边缘设置防护栏、行人过街安全岛、自行车停车专用栏位。

3.主干道标线醒目、人车分流、各行其道,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4.加大对公交、出租司乘人员培训,做到着装统一,用语礼貌,车容整洁,行驶文明。

(六)车辆不乱停

问题:

1.主干道、十字路口、广场周边、商业网点附近,车辆乱停乱放,侵占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使行人无法正常通行。如鑫源服装城门口、今日国际附近、工农街与解放路十字路口小游园、盐湖区公安局门口。

2.自行车随意摆放,杂乱无章。

3.随意改变原有停车场用途。

措施:

1.科学合理设置停车位置,加强停车场地管理,做到标志明显,确保车辆停放有序。

2.对河东街、解放路、人民路、禹都街、学苑路等重点地段,特别是市委门前、盐湖区公安局门口、南风广场步行街、粤珍轩门口、恒隆广场附近、凤凰小区门前,要严格交通执法管理,纠查各类违章停车行为。

3.恢复原有停车场地功能,挖掘潜力,增加停车容量,严查违规占道停车。

(七)污水不乱流

问题:

1.临街商店、饭店随意乱泼乱倒污水;夜市摊点,污水横流,剩菜剩饭倾倒在下水道口周边,污染城市环境。

2.洗车场点未对污水进行沉淀处理,直接将泥污水排入下水道。

3.有的小街小巷排水不畅,污水遍地。如东城墙路临街商户、饭店门前,学苑路与禹都街交叉口洗车场、解放北路区检察院对面洗车场。

措施:

1.临街门店、饭店、夜市摊点、小车摊点要配备污水收集设备,不将污水和剩菜剩饭随意倾倒。

2.洗车场点要对污水进行沉淀处理,不准将泥污水直接排入下水道内。

3.十字路口严禁设置洗车场。强化管理,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无乱泼乱倒现象。

4.加大市政设施维护力度,及时疏通雨、污管道堵塞现象,确保排水畅通。

(八)垃圾不乱倒

问题:

1.主干道垃圾设施不完善,临街门店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倾倒垃圾,尤其是商店装潢垃圾随意倾倒在马路上。如解放路(邮电大楼—百货大楼段)。

2.早夜市摊点管理不到位,撤摊场不净。如学苑南路盐湖城门前。

3.小街小巷陈年死角垃圾较多;城市出入口随意倾倒垃圾现象严重。

4.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蓬布遮苫不严密,沿街抛洒,不按规定地点倾倒。

5.市民文明意识不强,随意乱扔垃圾,影响市容。如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周边。

措施:

1.加大环卫设施建设力度,主干道50—100米要配备一个垃圾箱,一般道路100—200米配备一个。及时对道路等市政设施进行维护,硬化到位,确保路面平整。

2.临街商店要配备垃圾收集容器,统一放在店内,并按时将垃圾倾倒在环卫保洁车内。

3.限期对死角垃圾进行清理,及时清理随意倾倒、抛洒的无主垃圾。

4.建筑垃圾清运做到“三定一封闭”,即定时间、定线路、定地点,运输车辆必须加盖蓬布,封闭拉运,不得严禁抛洒。

5.实行全天候保洁,街面卫生整洁,无陈年垃圾、死角垃圾、无主垃圾,及时对垃圾进行收集处理,加大对乱抛乱洒现象的查处,规范市民行为。

(九)土地不乱占

问题:

1.未批先建、批少建多、擅自改变用途和增加容积率等。

2.在重点项目或城镇化建设征地拆迁的前期突击建房。

3.城中村以新农村建设或旧村改造为名,变相进行小产权房产开发建设。

4.城中村、村组干部非法买卖、转让、出租集体土地,尤其是将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

措施:

1.对城区范围内所有土地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全面普查摸底。

2.对2011年度卫星图片监测的违法图斑和当前正在施工建设中的违法违规占地建设项目进行查处。

3.依法对城区范围内的未批先占、批少建多、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小产权开发等各类违法用地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和严厉查处。

(十)临建不乱搭

问题:

1.在城市出入口的一些管理盲区随意搭建违章建筑物。

2.临街住户在道路扩建、改建前随意加高楼层,增加赔偿面积。

3.在小街小巷与主街道连接处随意搭建经营性商店小卖部侵占道路,影响出行。

4.一些单位未经许可随意在主干道人行道设置售货亭、报刊亭。

5.建筑工地工程竣工后,临时工棚变为营业用房。

6.临街一楼擅自侵占公共空间,搭建临时棚亭,住宅改为商户。如人民北路海天花苑至鑫地阳光城路段,解放北路北段。

措施:

1.对市区范围内的临时建筑物进行一次普查,拆除无手续的违章建筑。

2.拆除、整改、提升已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交通的报刊亭、电话亭、城管亭、交警值班亭等临时建筑。

3.加强对临时建筑的审批管理,建设前必须经规划、住建部门审批。

四、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全市城建质量提升综合整治效果,特成立运城市城建质量提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长:王安庞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董鹏翔市委副书记

王蕾市委宣传部部长

苏安乐市人大副主任

武宏文市政府副市长

谢爱玲市政协副主席

成员:

靳虎刚市住建局局长

权志高市公安局局长

王立军市规划局局长

杜自立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叶新龙市卫生局局长

武晓勤市工商局局长

陈河山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李晋学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玉林市民政局局长

闫宏运城广播电视台台长

张民庆运城日报社社长

王吉敏盐湖区区长

朱晓东永济市市长

杜中伟河津市市长

史凯临猗县县长

廉广峰万荣县县长

李亚丽稷山县县长

田艺彬新绛县县长

张建元闻喜县县长

卫再学绛县县长

杨彦康垣曲县县长

葛作民夏县县长

李旸平陆县县长

董旭光芮城县县长

王瑞宝运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魏爱军绛县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王宏伟风陵渡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李明造空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祁武昌运城盐湖工业园区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五个整治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

办公室主任:闫勇

常务副主任:靳虎刚

职责: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监督、检查、验收工作;编印整治简报,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一)市容市貌整治组

组长:靳虎刚

副组长:王克义

职责:负责对中心城区空中及楼体墙面线网混乱进行整治,对变电箱、程控电话交换箱、交警岗亭、垃圾箱、电话亭、报刊亭、邮政箱、电表箱等市政设施进行装饰美化,重点抓好红旗街、河东街、禹都街、工农街、条山街、华源街、圣惠路、解放路、人民路、中银路、槐东路、学苑路等十二条街路整治工作。

中心城区各单位、企业、各门店按照整治标准要求,搞好所辖区机关楼院、家属庭院、小街小巷、临街门店的环境卫生、墙体美化及节假日摆花工作。

(二)交通秩序整治组

组长:陈河山

副组长:李会峰

职责:负责解决红旗街、河东街、禹都街、工农街、条山街、华源街、圣惠路、解放路、人民路、中银路、槐东路、学苑路等十二条街路的“交通乱行、车辆乱停、违章营运”的问题,搞好市区内各类车辆停放场所的规划设置、车辆停放管理、非法电动三轮载客专项治理工作。

(三)违法土地治理整治组

组长:杜自立

副组长:任尚元

职责:负责对中心城区规划区域内违法占地行为进行查处。

(四)违规建设整治组

组长:靳虎刚

副组长:李晓辉

职责:负责对中心城区的城市规划、建筑市场、房产市场、市政公用等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规建设行为。

(五)小街小巷和城市出入口整治组

组长:王吉敏

副组长:何伟

职责:负责抓好中心城区小街小巷广告牌匾、占道经营、垃圾处理、墙体粉刷、污水乱流、道路硬化绿化美化和墙体净化的整治,抓好城市出入口的环境卫生工作;抓好10条重点小街小巷的整治工作;抓好城中村的环境整治工作。

五、时间及要求

(一)时间安排

这次综合整治为期半年,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4月25—4月30日)。利用5天时间广泛宣传动员,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制定方案,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5月1日—8月31日)。严格按照整治标准和要求,加强配合,集中力量,强化措施,认真全面进行整治,努力消除十个方面突出问题,使城市面貌取得明显改观。

第三阶段:验收评比(9月1日—9月10日)。巩固整治成果,提升管理水平,由整治领导组办公室牵头,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评比通报;对示范街巷点进行验收,并作为今后城市建设管理的方向和目标。

(二)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整治领导组成员单位及整治组要高度负责,精心组织,市直各职能部门、各单位、企业及驻运部队都要认真开展城建质量提升综合整治工作,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实行专人负责,按照各自目标任务抓好落实。

2.广泛宣传,形成共识。各新闻媒体要利用一切宣传工具,开辟专栏专版,大造舆论,形成声势,及时报道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各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整治工作,树立“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的文明意识,净化美化生活环境。

3.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一盘棋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努力形成强大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4.严格督查,认真考核。整治领导组办公室要定期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整治达标的进行表彰奖励,对整治成效差的予以通报批评。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确保综合整治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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