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500户骨干中小企业的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运政办发〔2009〕119号
颁布日期:2009-09-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500户骨干中小企业的意见的通知

运政办发〔2009〕1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和空港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关于推进500户骨干中小企业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九月一日

关于推进500户骨干中小企业的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中央、省一系列应对金融危机的政策和市委、市政府“保增长、促发展”的十项措施,推进全市500户骨干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调整产业结构为核心,以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为重点,以科技创新和加强服务体系建设为手段,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制定的“保增长、促发展”十项措施,切实推进500户骨干中小企业健康平稳发展,促进全市中小企业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转型发展原则。紧紧围绕五大产业集群,加快新型工业化建设步伐,引导骨干中小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升级,尽快实现转型发展。

2、坚持创新发展原则。引导支持500户骨干中小企业,加大科技创新、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力度,着力提高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和产品核心竞争力。

3、坚持和谐发展原则。把500户骨干中小企业作为拓宽创业就业、吸纳转移劳动力的主渠道,进一步增加就业,确保社会稳定,以增加城乡居民经济收入,促进和谐运城建设的重要内容加以扶持发展。

4、坚持政府扶强扶优原则。各级各部门要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融资、技术、人才、管理、市场等方面优质服务,营造推进全市500户骨干中小企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主要目标

着力推进500户骨干中小企业发展,逐步形成布局结构相对合理,管理技术明显提高,科技含量不断加大,资源利用日益增长,市场竞争能力持续增强,吸纳劳动就业不断扩大的一大批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并成为五大产业集群的重要支撑。

三、主要措施

(一)落实和调整涉企政策,减轻企业发展负担。市、县两级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和国务院、省、市制定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决定及“保增长,促发展”十项措施等法规政策,全面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2009]2号文件精神,积极协调,优先保证全市500户骨干中小企业的煤电运输等生产原料的供应,确保500户具有发展潜力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需求。要切实解决好企业用地、用水、用电、资金、技术、人才等问题。不断创新土地流转制度,把中小企业发展用地纳入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合理安排审批。盘活现有土地资源,对破产、倒闭企业的场地、厂房,由政府出面协调,转让、置换给具有发展潜力且切需土地的中小企业。对一次性交纳土地出让金有困难的,出台相应的减缓交政策予以减免或缓交。对于涉及环保、节能等方面处于临界点的中小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强化管理等措施妥善处理,避免一蹴而就。对企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能减的则减,能缓的就缓,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在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前提下,将《劳动合同法》的各项具体措施由低到高分步实施,给予中小企业适当的过渡期或缓冲期。

(二)增加财政扶持资金,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服务主体多元化,企业运营市场化,企业资源社会化,建设分布网络化,开展服务便捷化”的原则,逐年增加财政扶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建立完善省、市、县(市、区)三级联动、上下贯通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围绕信息网络、信用担保、创业辅导、人才培育、法律援助、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管理咨询、行业协会等方面,为全市500户骨干中小企业提供针对性和有效性服务。

(三)加大金融支持,拓宽融资渠道。一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或风险补偿有效途径,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授信额度和信贷比重,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建立银企保承诺服务制度,要尽快引进和设立股份制银行驻运办事机构及“小额贷款公司”,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二要充分利用银行各类政策性贷款,形成政府、银行、企业间互动合作,通过政府提供风险担保金形式,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开放性贷款,重点推动我市500户骨干中小企业利用开发性、政策性、实质性贷款进程;三要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市、县两级财政政策性担保机构要加大资本金注入,实行企业入股、个人参股等形式,扩大担保规模,拓展担保业务,增强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切实为全市500户骨干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四要争取国家证监会、山西证监局、省资本市场发展办公室、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对500户骨干中小企业上市支撑,选择一批高成长性、运作规范、符合上市条件的骨干中小企业上市融资辅导,力争在中小企业板上市。同时要支持500户骨干中小企业在融资成本相对较低的债券市场申请发行债券,直接融资。

(四)调整产业结构,发挥集群效应。一是围绕汽车和运输设备产业集群,重点发展重型卡车、农用车、客车、电机及汽车零配件和总成件等装备制造业。二是围绕铝和镁深加工产业集群。积极打造永济、河津、稷山、闻喜、解州五大铝镁加工园区,实现由原材料基地向现代加工业基地的转变。三是围绕化工产业集群。发展一批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的煤化工项目,做精做强日用精细和医药化工。四是围绕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发展壮大一批粟海、忠民、绛州绿、亿家康、维之王、山里红等龙头企业,带动全市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五是围绕发展服务业集群。加快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实现旅游、文化和现代物流业在规模实业上的大突破,商贸流通业整体发展水平大提升。六是围绕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积极引进开发新能源新材料项目,力争使这一新的产业迅速做强做大,发挥应有的产业集群效应。

(五)实施品牌战略,提升整体素质。要立足我市中小企业发展实际,制定品牌发展规划,努力培植骨干中小企业的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和品牌产业,并鼓励、支持中小企业以名牌产品为龙头,通过品牌合作等多种形式,扩大生产规模,打开走向大公司、大企业通道。扶持发展骨干企业,着力培育一批技术先进、主业集中、主导产业突出、规模较大的企业和企业集团。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深化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信用自律机制,加快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体系以及失信惩戒机制,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信息档案数据库,逐步实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及共享的社会化。建立健全财务、成本、质量、计量、人力奖励和信用等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开展GB/TI9000、GB/T9022国家标准、LSO9000系列国际环境标准的认证工作,健全产品质量检验、计算检测体系、全员质量管理和全国质量达标活动,使骨干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实行标准化管理,产品、管理、服务得到有效提高。

(六)实行科技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中小企业采用先进的技术和生产工艺、设备、提高企业的科技含量,引导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和研发机构,走“专、精、特、新”的发展新路,增加研发投入,提高研发能力,按市场需求开发新产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各级政府部门要积极帮助中小企业申报科技计划,对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中小企业,帮助企业申请认定。对自主创新的重大项目,开发填补国内空白的高新技术产品,被认定为国家级技术中心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争取国家和省市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技术创新项目资金等给予资助与扶持。

(七)加强网络建设,强化信息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应用计算机及互联网等现代信息工具组织生产营销,推行办公自动化、资源管理自动化及电子商务技术,提高生产和管理水平,提升企业技术开发手段、营销手段,逐步实现生产经营的信息化和现代化。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中小企业信息网络系统,提高运营效率和增强市场开拓能力。组织举办经济交流、商务洽谈、协作配套、专题讲座;开展网络信息咨询活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网上答疑,为中小企业提供国内行业发展的最新信息和产品供求、原材料供应、投融资、新产品开发、新技术转让、人才流动等相关信息。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统计监测体系,将中小企业分类统计纳入日常工作,定期发布中小企业运行动态。要健全和完善各级中小企业项目库,从中挑选高成长性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和重点项目,向国内外金融机构、各级政府部门推荐,争取金融机构和国家资金的支持。

(八)加强人才培训,提高员工队伍素质。积极发挥政府部门的推动作用,在人才流动、政策奖励、培训教育等方面给与500户骨干中小企业优惠政策。要加快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进程,组织实施企业家培养工程。要继续加大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和蓝色证书工程的实施力度,对市场营销、财务会计、人力资源、技术管理人才及其他专业管理人员和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培训,要充分发挥各级职业院校对中小企业职工培训的作用,按骨干中小企业需要对企业员工开展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搭建职教供给与骨干中小企业需求平台。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500户骨干中小企业是全市中小企业主力军,是大企业、大集团的后备军,是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和扩大城乡劳动就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渠道,是全面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实现“两基地一中心”目标的突破口。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抓好500户骨干中小企业作为全市工作的重点和主抓手。市政府专门成立500户骨干中小企业领导组,负责研究制定500户骨干中小企业发展规划,落实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建立检查考核机制。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和空港新区管委会也要成立机构,制定规划,优质服务,切实抓好辖区内500户中小企业。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市、县(市、区)四套班子领导和各级各部门都要建立500户骨干中小企业包联责任制。实行一企一策,及时协调解决所包联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推进500户骨干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强管理,建立和完善企业统计直报制度。为了全面及时掌握500户骨干中小企业经济运行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市统计局和市中小企业局联合下发运政企[2007]31号《运城市中小企业统计报表制度》,各县(市、区)、各开发区、空港新区管委会要建立和完善的统计网络,设立统计台帐,实行企业类型划分统计,把500户骨干中小企业各项经济指标,每月统计上报县(市、区)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每季直报市相关部门,为各级领导决策、制定相关方针政策,提供详实可靠的依据。

(四)抓好督查责任,促使整体推进。对500户骨干中小企业,分门别类,制定标准,确定目标,重点扶持,加强管理,促进又好又快发展。各县(市、区)每半年对这些企业检查考核,全面研究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服务,促进中小企业不断做强做大。市里对500户骨干中小企业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验收,实行动态管理,对发展迅速,节能减排效果明显,产值高效益好,财政贡献大的,予以重奖。对发展缓慢、出现亏损、资不抵债的,实行末位淘汰制,以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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