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进行防空警报统一试鸣的通告

颁布单位: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2-09-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进行防空警报统一试鸣的通告

长政通字[2012]6号

为使广大人民群众熟悉防空警报信号,增强人民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规定》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在市区和各县(市)统一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

二、防空警报试鸣采用全国统一的人民防空音响警报信号。即: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

鸣放各种信号的具体时间如下:

10时00分至10时03分,试鸣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

10时06分至10时09分,试鸣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

10时12分至10时15分,试鸣解除警报,连续鸣180秒。

三种信号依次发放,每种警报之间的间隔为3分钟。

三、注意事项

(一)此次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是市政府依法组织的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演练,没有任何空情。

(二)试鸣期间,公安、交警、城市管理等执法部门要加强社会治安巡查力度,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及社区要认真做好本部门的治安保卫工作,严防突发事件发生。

(三)任何人不得乘防空警报试鸣之机造谣滋事或扰乱社会秩序,违者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全市生产、生活和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特此通告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12年9月3日

延伸阅读

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