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一带一路”金融合作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陕政办函 〔2015〕68号
颁布日期:2015-04-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一带一路”金融合作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陕政办函〔2015〕6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积极开展“一带一路”金融合作,建立常态化的金融合作推进机制,根据2015年3月10日省委、省政府与中国工商银行《会谈纪要》精神,决定成立“一带一路”金融合作推进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一带一路”金融对内对外合作的总体设计、重大决策、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监督落实。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江泽林陕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郑万春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

副组长:张光进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尚军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行长

成员:周彬县陕西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郭新明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局长

凌敢陕西银监局局长

王宏斌陕西证监局局长

毋育生陕西保监局局长

方玮峰陕西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姚超英陕西省商务厅厅长

乔晋声中国工商银行公司金融业务部总经理

刘金中国工商银行投资银行部总经理

闫峻中国工商银行专项融资部总经理

李金泽中国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金融办,负责“一带一路”金融合作推进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周彬县同志兼任,人员从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陕西证监局、陕西保监局、陕西省发展改革委、陕西省商务厅、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等部门和机构抽调。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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