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 | 文号:商政发〔2009〕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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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4-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政发〔2009〕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商洛市人民政府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全面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努力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市政府决定把2009年作为政府系统“工作落实年”,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转变作风、求真务实,顽强拼搏、克难而上,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加快发展第一要务,按照“职能不交叉、工作无遗漏”的原则和要求,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着力强化政府执行力,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切实解决好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抢抓发展机遇,推进突破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着力改善民生,确保全面实现既定任务目标,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努力建设务实、创新、诚信、效能型政府。
二、任务目标
1、强化政府执行力。扎实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使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和部署能够全面贯彻,既定的工作思路和措施能够有效落实,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和目标能够如期实现,人民群众和社会反映的各类问题能够及时解决。
2、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积极构建“政令畅通、运转协调、权责明确、执行有力、奖罚分明”的运行机制,使各项行政管理程序合法、操作规范、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各项行政服务方式简便、态度热情、全面周到、快捷高效。
3、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的职能,切实做到职能分工明确,履行职责到位,尽力减少相互推诿和职能缺位、越位、错位等问题;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切实做到政策透明、公平公正、程序流畅、效率快捷,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和吃、拿、卡、要等问题;大力推进民主决策进程,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切实做到决策科学、检查有力、落实到位、奖罚分明。
4、增强政府公信力。坚持执政为民的宗旨和雷厉风行的作风,认真履行政府公共责任,切实做到“承诺有据、践诺有信、违诺必究”,维护政府决策的权威性,树立政府良好的诚信形象,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率和信任度,增强政府的感召力。
三、落实重点
各级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要在抓好日常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突出以下几方面重点抓好落实:
1、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特别是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和社会稳定等直接涉及政府职能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
2、市人代会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各项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承诺事项以及人民代表的意见、建议和批评,特别是扶贫开发、“三农”工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公共管理和服务、民生工程等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事项;
3、市委常委会、全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全体会、经济形势分析会、市长办公会、专题会等会议确定的事项和任务;
4、市委及其办公室、市政府及其办公室下发各类文件中明确的各项任务;
5、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由政府和政府相关部门办理的各类事项;
6、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文件或批示办理的各类事项。
四、工作程序
(一)任务分解:对市政府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分别由市政府督查室或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负责,以《工作落实年任务通知单》书面通知到责任县区或责任部门,载明工作任务、目标要求、牵头单位、协办单位、办理时限等具体事项。其中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市人代会、市政府常务会、全体会、经济形势分析会决定事项,市委、市政府及“两办”文件涉及全局性、综合性的工作任务和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办事项,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通知并督查办理;市长办公会、专题会确定的专项任务及市政府各位副市长批办的专题事项,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文件或批示办理的专项任务,由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负责通知并督查办理。
(二)责任落实:责任县区和部门接到《工作落实年任务通知单》后,要立即落实办理任务,明确具体的牵头领导、承办单位、承办人,并填报《工作落实年任务落实表》,一般要在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不能超过10个工作日)内向交办单位(市政府督查室或相关科室)反馈责任落实情况。
(三)情况反馈:各县区和部门对市政府交办事项要及时反馈相关情况和结果。对需要协调的事项,要及时向交办单位反馈并提出具体的协调意见和建议;对时限要求在3个月以内的事项,直接报告办理结果;对时限要求在3—6个月的,每2个月反馈一次情况;对时限要求在6个月以上的,每3个月反馈一次情况;对全年性的工作,每季度反馈一次情况,市政府每季度书面通报评比一次县区和部门任务完成情况;特殊情况及时进行反馈。反馈情况要说明工作措施、工作进度、预期效果等具体情况。各项任务完成后,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报告完成结果。凡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必须说明理由,提前向市政府专题报告。
(四)督查督办:市政府督查室或相关科室,根据县区或部门的任务落实和反馈情况,按照办理事项的轻重缓急,采取电话督查、书面督查或现场督查等方式开展督查督办。其中对紧急事项、事务性工作或临时性任务,办理时限在1个月内的,采取电话督查的方法进行督查;办理时限在3个月以内的,根据需要分别实行电话督查、书面督查或现场督查;对工作任务量较大、办理时限较长或全年性的工作任务,采取电话督查、书面督查和现场督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督查。对半年以下的工作任务,现场督查不少于1次,全年性的工作任务现场督查不少于2次。根据督查情况下发《督查通报》,指出存在问题,明确整改要求。
(五)绩效考核:对市政府工作落实年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实行单项考核。其中已被列入县区和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以市考核办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为准。未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由交办单位实行考核。单项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事务性工作,以办理结果得分,按期办理办结的得100分,没有按期办理办结的不得分;经济类或量化工作任务,以实际完成任务比例计分,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的计100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工作落实年各项任务考核结果,纳入县区和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五、保障措施
1、根据职能分工,确定责任主体。坚持按照“下管一级、责任唯一”的总体原则和要求,根据事项的具体性质和各部门的职能分工,确定责任主体,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凡由部门或县区办理的单项工作任务,该部门或县区政府作为唯一责任主体,直接向市政府负责;凡由多个部门或县区、部门协调配合完成的综合性工作任务,牵头的部门或县区政府作为唯一责任主体,直接向市政府负责。
2、强化领导职能,明确工作责任。坚持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和问责制,强化领导职能,抓好任务和责任的双重落实。各部门、各县区的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各项任务落实负总责,要总揽全局、精心谋划、统筹协调抓落实;分管领导对各项任务落实负直接责任,要亲自安排、亲自检查、尽职尽责抓落实;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对各项任务落实负具体责任,要认真负责、尽心尽力、不折不扣抓落实。
3、严格监督检查,强化行政问责。坚持以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为手段,推动抓落实工作取得实效。在切实抓好综合考核和考评奖惩的基础上,把抓落实工作作为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行政监察范畴,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重视不够、作风不实、行动不力等不作为或假公济私、不谋正事等乱作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及时给予问责。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或因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予以追究。
4、完善各项制度,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抓落实的根本保障,推动建立抓落实工作的长效机制。各县区、各部门要在完善内部分工、明确岗位职责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首问负责、首办负责、限时办结、考评考核和激励奖惩等各项制度,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着力构建“政令畅通、运转协调、权责明确、执行有力、奖罚分明”的抓落实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抓落实是贯彻各项决策的根本目的,是衡量各级政府执行力、公信力的根本标准。各级政府和政府各工作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工作落实年”的重大意义,切实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积极应对经济危机,抢抓发展机遇,推进突破发展,构建和谐商洛,着力改善民生的战略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抓发展、抓落实上来。
2、转变工作作风。各级各部门在抓落实过程中,要坚持效率至上、质量第一的原则,围绕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把求真务实的作风与开拓创新的精神结合起来,创造性地抓好落实。要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坚持情况在一线掌握、决策在一线作出、工作在一线落实、效果在一线体现、政绩在一线反映。特别是对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地维护好群众利益,切实做到社会各界认可、人民群众满意。
3、加强协调配合。抓落实涉及方方面面,各级政府和政府各工作部门要切实增强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紧紧围绕“落实”这个核心,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对一些跨县区或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工作任务,牵头单位要具体负责,协调落实协办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在《工作落实年任务落实表》中一并反映,纳入协办单位“工作落实年”综合考评内容一并考核。
4、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要按照“工作落实年”的具体要求,加强对下级政府和基层单位抓落实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推进抓落实工作向基层和一线延伸,在全市各级政府系统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本县区、本部门实际,尽快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认真抓好实施。
附1:商洛市政府工作落实年任务通知单(略)
附2:商洛市政府工作落实年任务落实情况反馈表(略)
附3:商洛市政府工作落实年任务完成情况一览表(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