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2014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付落实情况的通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1-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2014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付落实情况的通报
商政办发〔201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财政局、林业局、审计局:
自我市2009年实行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以来,特别是2014年市政府对此项工作督办后,大部分县区高度重视,紧急行动,生态效益补偿兑付工作已全面开展,补偿资金陆续兑付到农户,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从近期检查情况看,少数县区仍不重视,工作进展十分缓慢,严重影响了全市整体工作成效。为切实加快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付工作,现将2009-2014年度补偿基金兑付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资金兑付进展情况
(一)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进展情况
截至2014年度,国家下达我市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
基金累计30479.97万元,目前已兑付15696.19万元,兑付率为51.5%。其中:山阳县、镇安县、商南县、柞水县、洛南县工作认识到位,措施得力,进展较快,特别是山阳县、镇安县、商南县已将2012年以前的补偿基金兑付到群众手中;商州区和丹凤县进展缓慢,尤其是丹凤县的兑付工作严重滞后,至今兑付实施方案仍未出台。
(二)省级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进展情况
截至2014年度,省上下达我市省级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累计2320万元,目前已兑付1092.5万元,兑付率为47.1%。其中,山阳县2009-2012年省上下达的51万亩的补偿基金已全部兑付到位;柞水县2013-2014年省上下达的13万亩的补偿基金已完成信息核定,财政局已于2014年12月下达了资金兑付文件,预计元月底前可兑付到农户。商州区、洛南县、丹凤县、商南县、镇安县仍为“0”兑付。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支农、惠农政策,是加强公益林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的一项重要举措,事关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各县区要切实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工作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抓紧做好此项工作,使广大林农早受益。
一是已将2012年以前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付到农户“一卡通”上的县区,要再接再厉,抓紧工作,力争在2015年3月底前将所有资金全部兑付到位,并及时开展“回头望”,做好查漏补缺,不断完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办法,使此项惠农工作更加深入人心。
二是政府已经审核通过补偿方案但未将补偿基金兑付到农户的县区,要尽快组织力量,做好基础工作,力争2015年5月底前将2009-2014年度的应兑付基金全部兑付到位。
三是进度缓慢的县区要加强组织领导,抽调精干力量,夯实基础工作,力争2015年6月底前将2009-2014年度的应兑付基金全部兑付到位。
四是各县区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解决辖区内补偿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补偿工作取得实效。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22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