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依法行政示范工作进行考评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依法行政示范工作进行考评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6-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依法行政示范工作进行考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了巩固我市依法行政示范工作成果,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经市政府同意,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对我市依法行政示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一)已经命名的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县、示范单位
镇安县,市国土局、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农业局、市药监局、市交通局、团市委、市国税局。
(二)正在创建的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县、示范单位
丹凤县、山阳县,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计生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建设局。
二、考评内容
1、组织领导。有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有从事法制工作的机构,职责明确,工作人员4人以上。县辖乡镇或单位有专人负责政府法制工作。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有规划,年度有计划,工作有重点。建立了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机关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
2、宣传教育。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建立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坚持每月学法一次,每季度组织一次法制培训,每半年举办一次法制讲座,每年组织一次依法行政知识考试。加强政府法制理论研究,积极撰写法制理论文章和法制信息,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
3、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机制,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把行政决策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
4、完备依法行政制度。建立了依法决策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信访制度、行政复议制度、依法行政考核制度等,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规范管理行为。
5、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建立并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发、审核、备案、清理等制度。起草、审核规范性文件的权限、程序合法,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率达到100%。
6、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确定了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制定和完善了信息公开的程序,落实了信息公开的场所和渠道,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
7、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亮证执法。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无不作为或乱作为情况。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规范、合法、适当,后续监督到位。行政执法案卷合法规范,记录齐全。
8、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规定,建立了以行政首长为核心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了执法主体、依据、权限及程序,实行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依法办理行政应诉案件,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率达到95%以上。行政复议人员达到3人以上,行政复议案件维持率达到95%以上。
9、加强依法行政监督。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监督制度,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等行政执法案件进行评查,对发生的违法行为能够及时纠正,对违法人员实行了责任追究。
10、其他内容。创建县和单位在创建工作中发生行政决策重大失误、规范性文件制定错误、行政执法存在重大问题或者出现“五个一票否决”(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口和计划生育)情形的,不予命名。
三、考评时间和方式
考评时间:2011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这次考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进行。市上组成两个考评组:
第一考评组:市监察局负责人任组长,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政府法制办各抽调一名科长为成员。考评单位:镇安县、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山阳县、市公安局、市计生局、市环保局。
第二考评组:市财政局负责人任组长,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办各抽调一名科长为成员。考评单位:市监察局、市国土局、市审计局、市药监局、市国税局、团市委;丹凤县、市发改委、市安监局、市建设局。
四、工作要求
1、有关县区和部门要认真总结依法行政示范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扎实细致地做好自查工作。
2、考评组要认真进行检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有关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考评意见,并将落实情况书面反馈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3、通过考评,对达到依法行政示范县和示范单位创建标准的,市政府命名为“商洛市依法行政示范县或示范单位”,并且授牌;对于依法行政工作不力、发生违法行政问题的示范县和示范单位,市政府撤销命名,并且摘牌。
4、各县区、各部门要对依法行政示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树立典型,推广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努力提高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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