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商政办发〔2010〕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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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3-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商洛市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O一0年三月二日
商洛市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陕西省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及《商洛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结合实际,提出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促进商洛率先突破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大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等规定,以全面完成《商洛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为目标,以深化行政管理方式改革,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强化依法行政监督机制为重点,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学习教育,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各县区、各部门要继续强化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进一步健全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结合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单位、干部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以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为重点,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采取各种形式,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营造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深化行政管理方式改革。各县区、各部门要转变行政管理方式,逐步建立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制度,积极运用非强制性的管理手段,实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做好第四次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进一步精减行政审批项目。实施行政许可的部门要认真执行《商洛市实施行政许可程序暂行办法》,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全面实行限时办结制,提高行政许可效能,为公民和法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落实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制度,实现动态管理,确保行政许可项目合法。探索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三)推进行政机关与中介组织分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要按照“法规规范、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的原则,进一步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实现行业组织、中介机构与行政机关彻底脱钩。行政机关与行业组织、中介机构不得有隶属关系,现任公职人员一律不得在行业组织、中介机构任职。行政机关不得将行政管理职能转移或变相转移给行业组织、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四)加快建立健全民主科学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作出决策。加快建立和完善听取意见、听证论证制度,明确应当听取意见、进行听证论证决策事项的范围,规范听取意见、听证论证的规则、方式、结果运用等,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积极研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
(五)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级别管辖制度,合理划分同一系统上下级部门之间的执法权限,切实解决多层执法、重复执法问题。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下移执法重心。除法律、法规、规章对管理权限有明确规定的外,直接面向社会公众的行政执法活动应当主要由县区行政执法机关承担。市级行政执法部门重点做好制订政策规划、加强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和重大问题的协调等工作。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在城市管理、文化、农业等领域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六)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机关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各个步骤进行具体的规范,制定完善的执法程序,严格依程序执法。二是切实落实罚缴分离制度。市、县区政府要完善行政执法财政保障制度,严格执行国务院《罚款决定与罚款分离实施办法》,实现罚缴分离,除行政处罚法规定可以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一律由当事人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适用简易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必须制作处罚文书,出具法定罚款票据。三是继续抓好山阳县、市工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试点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扩大试点范围。四是抓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市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商洛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的规定,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市、县区政府法制机构要加强指导,组织抽查。
(七)加强依法行政监督。市、县区政府法制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统筹安排全年的依法行政监督工作,既要抓好依法行政全面检查,也要突出重点,抓好对重点事项、重点问题的监督;既要抓好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也要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要积极发挥依法行政监督人员和特邀监督员的作用,加强与其它监督机关的合作协调,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严格实施《陕西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行政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对违法行政损害群众利益的责任人员,坚决追究责任。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备案制度和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报告制度,研究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权试点,探索建立行政复议与信访、行政诉讼等行政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机制。
(八)继续抓好依法行政示范县和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对市政府已经命名的镇安县、市监察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审计局、市药监局、市国税局、市农业局、市交通局、团市委等依法行政示范县和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巩固创建成果,探索新的经验。对丹凤县、山阳县、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计生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城建局等第二批开展创建的依法行政示范县和示范单位,加强督促指导,按照创建标准,扎实有效地推进创建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责任,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推进依法行政摆到更为重要的位置,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重视加强政府、部门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情况交流等重要作用。
(二)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并将各项任务落实到具体机构和人员,明确工作质量和进度,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三)今年是实施《商洛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第五年,各县区、各部门要根据《五年规划》的工作要求和任务安排,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对照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查漏补缺,改进工作,确保全面按期完成《五年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四)各县区、各部门落实本工作要点的安排和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请及时报告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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