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基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意见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基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铜政办发〔2009〕108号 |
|---|---|
| 颁布日期:2009-12-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基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意见的通知
铜政办发〔2009〕10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坡头、黄堡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基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抓好落实。
铜川市政府办公室
二OO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基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的意见市审计局
根据省上统一安排,市审计局对全市2008年度失业保险基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据审计调查,市、区县能够积极贯彻落实失业保险和就业再就业政策,大部分资金使用合理,并通过加强征收和加大资金争取力度,确保了我市失业保险基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逐年增长,扶持对象大幅增加。但是管理和使用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核算使用不规范,主要表现是向无资质单位或申报手续不齐全的单位拨付培训补贴资金,以及个别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就业再就业资金等;二是市级有关部门及个别区县公益性岗位开发超出现行政策规定范围;三是各区县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失业保险基金缴费台账、就业再就业资金发放台账记录不完整,无法连续、系统地反映享受优惠政策人员变动和资金发放情况。为了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险基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内部约束,完善财务管理
各区县、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中、省、市有关政策,严格执行社保资金有关规定,强化内部管理,完善财务制度,实行专户核算,规范资金运作管理。各用款单位要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对所使用的社保资金必须设立专户,或设专门会计科目,清晰反映核算资金。要建立健全各项资金缴费及发放台账管理制度,使其能够连续、系统、全面地反映享受社保优惠政策人员的变动和资金发放情况,逐步实现享受失业保险和就业补助人员信息化、系统化管理,防止重复补助情况发生,确保就业再就业资金高效安全运行。
二、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适度扩大开发范围
公益性岗位开发对促进我市就业工作,解决困难企业下岗职工生活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各级社保部门要在就业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开发就业岗位,目前应加大社会公共管理类岗位、社区公益性岗位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及公共服务岗位的开发力度,充分体现其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的特点。要加强与中、省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结合实际适当扩大公益性岗位开发范围。
三、加强培训机构管理,规范培训资金使用
各区县、有关部门要积极整合教育培训资源,鼓励和引导各类培训机构,充分发挥资源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就业再就业人员培训,努力打造社会需求的合格型劳动者。要加强对定点培训机构的管理,严格按制度规定审核拨付资金,对没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可通过整合资源联合办班、委托培训等形式,面向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多样化、多层次的技能培训。各培训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培训内容、培训课时和培训专业,提高培训水平,确保培训质量,同时要健全学员登记制度,如实规范申报资料。
四、加强监督,严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监察、财政、劳动保障、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社保资金的综合监管,对专项资金收支、经办机构经费开支等情况要定期检查,严防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滞留和违规使用社保专项资金。凡发现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纠正,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本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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