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铜政办发〔2009〕78号
颁布日期:2009-08-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铜政办发〔2009〕7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9〕5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加强对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各区县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控辍保学工作的领导,建立由政府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定期研究控辍保学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落实工作责任制。各区县政府要将控辍保学工作指标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将控辍保学工作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制度、学籍管理制度、流失学生劝返制度、辍学报告制度,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和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制,明确职责,年终一并考核。

(三)积极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落实“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学校布局,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四)坚持依法治教,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各区县政府及乡镇(街道办)、村(居)委会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陕西省《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地控辍保学规章制度和乡规民约,明确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保学责任,坚决杜绝中小学学生辍学务农、务工、经商等行为的发生。对控辍工作不力、辍学率超过上级规定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在年度考核、评选先进、职称晋升、提拔任用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对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不履行法律责任的,有关部门要依法追究。

(五)建立扶贫助学的有效机制。各级政府要切实做好贫困家庭学生的救助工作,不断拓宽救助渠道,帮助贫困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学业。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的政策规定,坚决制止学校及其他部门对学生的乱摊派、乱收费行为,做到不让贫困家庭的中小学生失学。

(六)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政府要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教育工作的重点,对不按时入学或中途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下发《限期入学通知书》;对不按时送子女入学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下发《行政处罚通知书》,或由司法部门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对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务工或经商的单位和个人,由工商、劳动、司法部门依法处罚。

二、认真组织实施控辍保学工作

(一)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教育工作总体规划,纳入学校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要深入实际,调查分析中小学学生辍学情况,积极研究应对措施,拓宽保学渠道,确保控辍保学工作取得实效。

(二)着力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师配备不均衡问题。从政策导向出发,进一步研究、探索中小学教师城乡交流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城乡教师交流制度,积极开展对口扶助活动,组织专家、名师送教下乡,逐步实行城乡校长和教师交流任职。

(三)积极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切实做好初中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的对口衔接。结合当地农业发展实际,在农村初中积极渗透职业教育,使每位学生学有所长,学有所获。

(四)扎实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规范学籍管理,每学期如实记载学生入学、家庭住址和家长姓名以及联系方式、学生流出去向等情况。严格学籍变更手续,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实行学生辍学报告制度,定期通报公示,随时掌握学生辍学动态。对不按时上报学生数或瞒报漏报、无视学籍管理制度的单位和学校,要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责任。

(五)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校长、教师的培训力度,努力推进新课程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扭转单独以学生考试成绩评价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做法。严禁增加学生考试次数,严禁剥夺学困生参加中考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考试权利,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规定的课程内容和学习时间。规范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招生行为,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方式在学生完成初中课程、毕业考试前录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校学习。

(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完善各项德育教育和文化、艺术、体育设施,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吸引力强的校园文化活动,使每个学生都能找到发挥、表现自己才能的场所。改革评价方式,用多把尺子评价学生,使学生认识自我,发现潜能,增强自尊和自信。

三、强化控辍保学工作责任

(一)落实校长控辍保学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校长要与教师签定控辍保学责任书,把控辍指标完成情况作为教师工作业绩、评先评优、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凡是辍学人数超过国家规定要求,辍学情况比较严重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校长责任,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以至免职等处分。

(二)规范办学行为。学校要引导全体教师树立素质教育的人才观和质量观,树立转化一个学困生与培养一个优秀生同等重要的思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尊重爱护学生,大力倡导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提高课堂效率,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不得擅自延长学生在校时间,不得增加学生作业量,不得利用节假日进行补课,不得公开学生考试成绩。严禁分设重点班与非重点班,严禁歧视、羞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强行或变相让学困生退学、转学和休学。因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导致学生辍学的,要严肃处理。

(三)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因材施教,实施分层分类教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积极探索、研究解决因“学困、厌学”而导致辍学的有效办法,使其安心学习、学有所得。坚决遏制学生因厌学而辍学的倾向。

(四)落实异地就学回执制度。严格执行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就近免试入学的规定。各小学和初级中学要共同做好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的去向跟踪和交接工作,若出现学生流失,有关中小学要承担责任。对在异地就学的小学毕业生,要扎实做好登记、回执工作。

(五)切实加强学生接受义务教育过程跟踪管理。针对开学前后学生流失较多的实际情况,将单亲家庭、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外出务工家庭等弱势家庭学生列入控辍工作重点,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确,耐心细致地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活动,做到工作到家,防止辍学。

四、加强督导检查

教育督导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把控辍保学作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普九”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作为督导评估学校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对流失率超过规定标准的,要建立台帐,限期整改。针对初中二、三年级学生开学前后流失较多的实际,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形成督导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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