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局(外事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局(外事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渭政办发[2010]18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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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9-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局(外事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渭政办发[2010]1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
《渭南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局(外事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二○一○年九月五日
渭南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局(外事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渭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09﹞100号),设立渭南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局(外事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加挂市对外友好协会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原市外事旅游局外事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二)划入原市商务局对外开放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三)划入市政府办公室对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驻上海、深圳、西安办事处的代理管理职责。
(四)增加对外友好城市的联络及经济合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我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和外事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竞争性项目的调研、策划、包装和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设;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资信息网络平台;负责策划组织招商引资活动,对外推荐招商引资项目;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外商投资项目的全程服务: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的统计考核和督察督办工作。
(三)负责归口管理全市外事工作。负责协调全市各部门的外事和涉外活动;负责全市外事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对外交流和对外友好合作;负责外事干部、涉外人员的外交政策和外事纪律培训,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教育工作。
(四)开展对外友好城市的联络与省内外、区域间、行业间、企业间的经济技术合作工作,协调解决经济合作交流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做好来渭经济合作代表团的接待工作;负责对外友好协会的工作。
(五)负责代市政府管理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驻上海、深圳、西安办事处。
(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局(外事办公室)设5个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公文管理、机要保密、重要文件起草、政务信息报送等工作;负责机关制度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劳动人事、干部培训等工作:负责招商网站的建设、管理和日常维护,指导协调县区招商网站建设;负责对外宣传和网络推介工作。
(二)国际投资促进科
编制国外(港澳台)招商引资规划和招商引资年度目标计划;承办国外及港澳台经济组团的考察对接工作;开展珠三角地区的区域产业政策研究和招商引资工作;做好外商投资顼目的全程服务工作,协助处理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
(三)国内投资促进科
编制国内招商引资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做好国内综合性洽谈会和投资项目推介会的组织工作;开展国内产业政策研究和招商引资工作;承办与外地经济组团的考察对接及经济合作工作:开展对外友好城市的联络工作。
(四)投资服务科
负责修订完善全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奖励办法和考核细则;负责全市招商引资数据的统计、分析和编报工作;提出全市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督办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改善投资环境的调查研究,提出改善投资环境的意见。
(五)外事科
研究拟定我市对外开放、外事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全市对外开放工作。负责因公派遣团(组)、人员出国和邀请外国人来渭访问的审查和报批;负责管理和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中外籍人员的涉外事项:负责接待来访外宾、公务外交人员和采访的外国记者;统筹办理市级领导的外事交往事宜;负责承办全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审签和报批工作;负责因公派遣团组、人员出国和邀请外国人来渭访问的审查;负责管理和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中外籍人员的涉外事项;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群众性外事教育和涉外报道稿件审核工作。负责对外友好协会的工作。
机关党的机构按《党章》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童。
四、人员编制
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局(外事办公室)事业编制22名,设局长(主任)1名,副局长(副主任)3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正科级)。
五、其他事项
(一)代市政府管理机构四个: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驻上海、深圳、西安办事处,分别加挂渭南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局(外事办公室)驻北京、上海、深圳、西安联络处牌子。
(二)将原市外事旅游局下属的市对外友好协会使用的4名全额事业编制及外事旅游局外事科的3名工作人员划入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局。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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