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双高双普”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12-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双高双普”工作的意见

咸政发〔2013〕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动我市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实现建设教育强市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双高双普”督导评估的意见》(陕政办发〔2011〕59号)精神,现就我市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普及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以下简称“双高双普”)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立德树人为使命,强化政府责任,保障教育投入,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分步实施,整体提高全市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总体目标

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全面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和保教质量;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促进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再上新水平,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到2019年,全市各县市区全面实现“双高双普”目标,并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审核认定。各县市区完成任务的年度为:

2011年:彬县

2014年:三原县、武功县

2015年:秦都区、兴平市

2016年:长武县、礼泉县

2017年:渭城区、泾阳县

2018年:旬邑县、淳化县

2019年:永寿县、乾县

三、重点工作

推进“双高双普”工作,我市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办学条件差距较大。用省级评估标准全面衡量,全市现有学校达标率不到30%,许多学校在校舍面积、体育运动场地、教学仪器设备配置、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等方面达不到规定要求。城区学校绝大多数校园面积狭小,原有建设标准较低,生均占地面积、校舍面积都达不到《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标准(试行)》,而且受现实地理位置限制,难以拓展。农村学校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多数校舍虽然问题不大,但部室和体育设施配备极为简陋,校园环境和运动场地建设不达标比较普遍。二是城区和县城学校数量严重不足。近几年,城区学校建设相对缓慢,不能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学校就学压力大,学位紧缺问题突出,大班额、超大班额现象严重。此类问题在一些县城学校也不同程度存在。三是教师结构性矛盾突出。优秀教师大多集中于城镇少数学校,农村学校体音美和自然、通用技术、实践活动教师缺乏,英语教育科班出身的很少;小学和幼儿园女教师多,男教师少,比例失衡;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不足。因此,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切实加强学校管理,科学合理布局校点,加快实施“双高双普”工作步伐,既是新时期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性任务,也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迫切需要。

依据《陕西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到2020年,我市推进“双高双普”要重点做好下列工作:

(一)切实加强教育管理。完善县域各类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的现代教育管理机制;制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的实施规划与保障措施;落实高水平、高质量推进九年义务教育、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责任,定期考核,兑现奖惩,形成推进县域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的合力。

(二)建立投入保障机制。认真落实“三个增长”等各项教育经费投入政策,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并向农村和边远地区倾斜;健全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省市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县级配套资金全部落实;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10%土地出让金并全额用于教育;按照中小学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费用并按规定用途使用;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坚持依法理财,提高使用效益。

(三)科学规划学校布局。统筹城乡一体化教育改革发展,适应城镇化快速发展需要,科学制定学校、幼儿园布局调整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每20万人设置1所普通高中。认真落实《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陕教发〔2011〕39号),处理好提高教育质量和方便学生就近上学的关系,努力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需求。人口较少且交通不便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九年制学校,保留必要的初小或教学点。新建住宅区、城镇改造和开发建设优先保证学校增容用地,依法规划和优先建设中小学校,并实行教育行政部门前置审批。县城区至少建成2所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办幼儿园,每个镇办建成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幼儿园(班)覆盖全部行政村。

(四)均衡推进义务教育。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以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创建为抓手,多措并举,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主要资源。中小学数量、规模满足生源变化需求,办学条件达到省颁标准。县域义务教育实现均衡发展。

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建立义务教育校际合作、城乡合作、区域合作机制,完善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对帮扶和交流服务制度,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薄弱学校建设。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教师专业标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业务培训,深化课程改革和教学方法改革。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逐步推行小班教学,切实解决大班额问题。配齐薄弱学科教师,加强艺术教育,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积极推进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和“蛋奶工程”,增强学生体质。

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儿、残疾儿童少年关爱服务体系与动态监测机制。保证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就学困难等原因失学,消除辍学现象。

(五)基本普及学前教育。把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教育行政部门对学前教育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城区公办幼儿园、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村级幼儿园建设达到相应标准,民办幼儿园达到规定标准。到2015年,学前一年、两年、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90%、85%、75%以上,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到85%,其中本科以上达到15%。到2020年,全面普及学前教育。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

(六)优质发展高中教育。实施高中质量提升和特色建设工程,引导各普通高中明确办学定位,制定学校长远发展规划。以创建省级标准化和示范高中为载体,加大投入,整合高中资源,加强体育活动场所、体育活动室(馆)、理化生实验室和探究室、通用技术教室、计算机教室、艺术教室等部室建设。到2015年,70%的普通高中达到省级标准化高中标准。到2020年,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全面达到规定标准。加强高中紧缺学科教师配备,加强校长和教师培训,到2015年,高中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达到10%、2020年达到15%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2015年达到95%、2020年达到97%以上。

(七)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强职业教育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整合区域职业教育资源,职教中心和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到规定标准。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与普通高中招生大体相当。建立坚实的校企合作机制,使职校毕业生有更大的就业与发展市场。加强实训基地、骨干专业体系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培养,在岗研修与企业实践并重的职业教师培养培训体系,不断提高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的比例,到2015年,专业课教师占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50%,“双师型”教师占教师总数的50%以上,理论课教师本科学历达到90%,研究生学历达到10%。到2020年有新的提高。

(八)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建立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构,统筹指导继续教育发展,将继续教育纳入区域、行业总体发展规划。建成覆盖县、乡、村的继续教育系统,基本构建满足学习者个性化需要的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60%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双高双普”创建工作由各级政府统一规划和组织,以县市区为主。为切实加强对“双高双普”工作的领导,市上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双高双普”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组织统筹协调全市“双高双普”创建工作,并实行市级领导包抓县市区制度。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实行县级领导包抓学校制度,切实加强对“双高双普”工作的领导。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对“双高双普”工作进行规划和指导。县市区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双高双普”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教育发展规划、教育经费筹措和安排使用、校长和教师教育培训等,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双高双普”第一责任人,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教育部门要将“双高双普”作为推动县域教育科学发展的总抓手,整体规划城区教育布局,指导县市区教育部门编制教育发展规划,抓好学校建设,改善、优化办学条件,管理校长和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质量,均衡发展各类教育。发改部门要把“双高双普”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相关部门编制规划,积极协调建设资金,加大对教育发展的投入;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优先安排好专项资金用于“双高双普”,切实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人社、编制部门要为各级各类学校足额配备教师,发挥劳动监察职能,坚决禁止使用童工;国土部门要优先保障和审批教育项目建设用地;建设、规划部门要把中小学和幼儿园建设纳入城市新建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先规划,同步建设,并严格校舍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税务部门要切实加强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工作,确保足额入库;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营造推进“双高双普”的良好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公安、司法、监察、工商等部门都要认真履行各自所承担的工作职责,为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贡献力量。

(三)加大资金投入。认真落实中省关于保障教育经费的各项政策规定,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健全和完善“以县为主”的财政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依法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强化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按规定全额用于教育事业。提高预算内计划投资用于教育支出的比例,确保财政教育拨款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不低于中省市要求。认真落实中省关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10%教育资金、城市建设配套费、彩票公益金等政府性基金收入中划出一定比例、城市新建小区收取中小学幼儿园建设费用于教育等政策。积极争取国家重大教育投资项目,实行项目整合、资金捆绑,集中用于“双高双普”创建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落实教育建设项目减免收费的优惠政策,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建立政府教育经费投入增长考核制度,将县市区政府对教育投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考核体系。财政、审计、教育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各种教育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

(四)强化督导考核。市政府把“双高双普”作为全市重点工作,与各县市区政府(除彬县外)签订“双高双普”工作目标责任书。对列入规划年度达标的县市区,纳入当年对县市区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教育工作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能按期达标的县市区政府,实行教育工作“一票否决”,取消当年教育整体工作评优资格。对按期达标的县市区,市政府印发表彰通报并给予奖励;对未按期达标的县市区,实行约谈制度,县市区政府向市政府作专题报告,说明原因;对存在严重问题且整改不力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通报批评并问责。为鼓励支持县市区加快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进程,对通过评估验收、达到省颁标准的初中、小学,市上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各县市区要细化分解创建目标任务,制定完善实施方案,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要组织好对全市“双高双普”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评估和指导,建立定期督查、定期通报制度,对各县市区创建工作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时通报,督促整改,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附件:

1、咸阳市推进“双高双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陕西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

咸阳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4日

附件1:

咸阳市推进“双高双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卫华市长

副组长:惠进才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陈俊锋市委常委、副市长

孙亚政副市长

成员:何小鹏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强市教育局局长

李忠平市发改委主任

王满院市财政局局长

洪俊明市监察局局长

金毅市编办主任

马建炜市人社局局长

宋加琦市国土局局长

张旭东市住建局局长

韩保锋市城建局局长

王晓鹏市国税局局长

郭章献市地税局局长

闻俊辉市文广局局长

刘爱侠市审计局局长

吴礼生市工商局局长

朱德旺市司法局局长

王水军市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由李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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