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招商引资合同项目推进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招商引资合同项目推进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延政办发〔2011〕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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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5-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招商引资合同项目推进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延政办发〔2011〕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快招商引资合同项目的推进工作,确保早日落地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决定》(延市发〔2010〕10号)精神,今年继续实行招商引资项目交办包抓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今年新签合同项目所涉及的行业领域,将项目推进落实工作分解到市、县包抓领导和责任单位,各包抓领导为项目推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责任单位为项目推进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日常项目推进工作,全面介入,全程参与落实项目配套、行政审批、落地建设等有关事宜(详见附表)。
二、各包抓领导要召集相关责任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项目推进工作,按照“一个招商项目,一名包抓领导,一支推进队伍”的工作要求,逐项目成立推进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促进工作方案,夯实工作责任,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协调解决项目落实问题,为项目的快速落地提供优质服务和有力保障。各责任单位务于6月10日前将项目推进工作机构和工作方案报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招商局)备案。
三、实行按季通报,定期督查制度。各包抓领导按季度主持项目调度会,协调解决项目审批和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项目责任单位按季度将项目推进工作进展情况报市招商局,由市招商局会同市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将包抓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半年和年终)组织对包抓项目进行实地检查,核对项目建设进展,汇总后向市政府汇报。
四、项目推进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年底市招商局将会同市发改委、统计局、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对各县区、市级相关单位项目推进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汇总评比,向市政府提出目标责任考核加减分意见。
五、上年度未建成的包抓项目,今年继续由原包抓领导和责任单位负责推进;本年度包抓项目年底未建成的,包抓任务顺延至下一年度,直至项目建成投运。
附件:2011年全市招商引资合同项目推进工作任务分解一览表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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