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等5件规范性文件失效的通知

颁布单位: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文号:沪科〔2014〕12号
颁布日期:2014-01-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等5件规范性文件失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6号)中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的规定,我委对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就其中的联合发文,商有关部门同意,现对以下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1.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发文单位:市科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

文号:沪科合〔2005〕第11号

2.上海市科委科学事业费一次性专项结余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发文单位:市科委

文号:沪科〔2007〕第533号

3.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奖励资金暂行管理办法

发文单位:市科委、市财政局

文号:沪科合〔2008〕第006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大学生创业扶持力度的试行意见

发文单位:市科委、市教委

文号:沪科合〔2009〕第015号

5.上海科普图书创作出版专项实施细则(试行)

发文单位:市科委

文号:沪科科普〔2010〕23号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4年1月16日

延伸阅读

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