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本市计发小城镇社会保险养老金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颁布单位: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4-06-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本市计发小城镇社会保险养老金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沪人社农发〔2014〕22号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就2014年本市计发小城镇社会保险养老金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2014年办理申领养老金手续的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21元养老金。

二、按本通知规定增加的养老金,所需费用由本市小城镇社会保险养老基金列支。

三、本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施行。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申领养老金手续的人员,从其实际领取养老金之月起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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