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文号:沪府发〔2015〕23号
颁布日期:2015-06-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沪府发〔2010〕27号)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7月20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6日

延伸阅读

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