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甘办函〔2015〕81号
颁布日期:2015-04-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甘办函〔2015〕81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海螺沟景区管理局,稻城亚丁景区管理局: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5〕12号)精神,经州政府同意,决定调整甘孜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任期5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张永德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主任委员:张世旭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格绒州财政局局长

安世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委员:

(一)领导和专家代表

王昌荣州纪委常委、州监察局副局长

仁真拥措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梁红州审计局纪检组长

王健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叶宏伟中国人民银行甘孜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谢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蒋琼甘孜银监分局助理经济师

(二)单位代表

付发银州发改委办公室副主任

康生州卫计委计财科科长

周福军州国资委办公室主任

陈文萍州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邹家凌州农牧局计财科科长

马燕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计财科科长

伍泽仁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综合部部长

(三)职工代表

杨玉萍州总工会职工

郑红云州林业局工程师

吴佳蔚州公安局科员

刘立琼州医院高级会计师

叶慧玲四川民院主任科员

刘定从电信甘孜分公司会计

李耀琼国网四川甘孜公司办事员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安世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谢宏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职责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拟定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批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9日

延伸阅读

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