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广府办发〔2012〕49号
颁布日期:2012-06-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广府办发〔2012〕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2001年以来,我市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并取得明显成果,行政审批项目精减、下放857项,占67﹪,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差距。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现就深入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政府管理创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务求取得更大实效。

二、清理行政审批项目

对现有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深入细致清理,凡国务院、省政府明令取消的项目一律取消;凡无法定依据,未按法定程序设定的审批项目一律取消;部门以红头文件变相设置的行政审批一律取消。任何部门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或变相设置行政审批。清理工作待省政府法制办对市县两级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公布后再对照进行。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

三、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一)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快市政务服务中心和苍溪县、利州区、朝天区、元坝区政务服务中心重建,年内投入使用。6月30日前,全部建立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功能完善、服务配套的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大力开展示范型便民服务中心(代办站)创建活动,提升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整体水平。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做到机构设置、场地建设、设施设备、服务项目、运行方式、办事制度、人员管理“七统一”。国土、村建、劳动保障、民政、计生、农业、林业、司法、工商、财税等服务事项要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水、电、气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也要纳入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

以便民为目的,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便民服务中心(代办站)的有效运行管理机制。推行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集中开放式办公,探索实行AB岗工作制、逢场赶集日集中式服务制,积极搞好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结合机构改革,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完善部门内部审批机构,进一步归并审批职能,建立以部门行政审批机构为主导的审批运行机制,保留行政审批项目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

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

(三)优化审批流程。按照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要求,依法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行政审批项目平均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50﹪以上。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

(四)推行行政审批公开。保留、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及时向社会公告。要利用政府网站、部门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网站、电子政务大厅和显示屏、触摸屏、公示栏、告知单等多种形式,将行政审批项目、法定依据、申报资料、办结时限、办理责任人和办理结果等信息公开,方便群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

(五)加强后续监管。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能,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对不严格按照行政审批目录要求开展行政审批的行为,要坚决纠正。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

三、创新审批服务方式

(一)拓展服务功能。除行政审批事项外,其他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中介服务事项、公用服务事项也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现“进一家门、办百家事”。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搞好并联审批。认真落实《广元市并联审批试行办

法》,建立健全并联审批信息沟通机制、协调办理机制和督办问责机制,形成“牵头单位主办、相关单位参与、联合办公、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全程督办”的并联审批运行机制。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

(三)加强电子政务大厅建设。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知晓面,提高使用率,发挥好电子政务大厅的便民、利民作用。完善“一库两网三平台”建设,规范入驻项目“七公开”、审批流程、表格下载、申请书示范文本等服务内容,确保申请表格和示范文本能够免费下载;制定电子政务大厅管理办法,搞好在线值守咨询服务以及申报预审、成果分析,拓展服务功能。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

(四)开展便民服务。建立重大项目服务联系制度,积极推行全程代办服务。同时,搞好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监督考核

(一)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纳入政府部门履行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考核。定期对行政审批办理情况进行抽查、回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对行政审批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肃问责。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加强电子监察。将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延伸到部分单设窗口部门和综合窗口部门;逐步将电子监察视频监控系统延伸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年内首先选择条件较好的20个乡镇(街道)进行试点。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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