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2009年继续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广府办函〔2009〕223号
颁布日期:2009-08-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2009年继续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府办函〔2009〕2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市2009年继续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八月二日

2009年继续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

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建设厅、纠风办、监察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审计厅、四川银监局《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关于2009年继续开展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建发〔2009〕2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9年继续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公积金专项治理)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贯彻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决策和“提速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的要求相结合,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长效的原则,以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健全监督和管理的长效机制为重点,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促进住房消费、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灾后重建中的作用。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工作目标:住房公积金审计和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整改纠正到位;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违法违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管理机制进一步理顺,管理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加完善,住房公积金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明显改观,住房公积金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是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保障公积金安全运行。检查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情况;住房公积金决策和管理机构调整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积金管委会)依法履行决策职能的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在促进住房消费、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灾后重建中发挥作用的监督检查,排查和处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采取有效措施改进管理,防范资金风险。

二是切实纠正损害国家和职工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继续加大对历史遗留的项目贷款、挤占挪用资金、逾期个人住房贷款及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出现风险资金的回收力度。严格清理和纠正不建不缴、少缴漏缴、超标缴纳以及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等损害职工权益、危害资金安全的行为;严格执行“控高保低”的缴存政策。对涉及违法违纪问题的,要严肃查处,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综合服务水平。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建立完善住房公积金统计数据上报制度,确保住房公积金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全面性;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优化贷款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间,减轻职工房贷负担;制定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编制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全面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考核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宣传动员(2009年7月)

一是建立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机构。建立公积金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市联席会议由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和市规划和建设局主要负责人牵头召集,由市规划和建设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国资委、纠风办、中国人民银行广元分行、广元银监局、总工会等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协调研究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和制度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即“市公积金专项治理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和建设局,负责协调联络、分析汇总、检查指导等公积金专项治理日常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工作。

二是精心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市公积金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研制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于7月25日前报市公积金专项治理办公室。

三是深入学习宣传政策法规。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公积金政策和专项治理的文件精神,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并设立专门的举报投诉电话或信箱(包括电子信箱),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二)自查自纠,边查边改(2009年8月)

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履职尽责,细化任务,明确措施,依据国家政策法规和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三个管理办法,突出各自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县区、经济开发区和市级相关部门于8月底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送市公积金专项治理办公室。

一是继续进行“三清三建”和“六查六纠”工作。“三清三建”即各县区政府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级监管部门开展清理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积金缴存情况,在所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乡(镇)行政、医疗、卫生、教育等财政供养单位,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清理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公积金缴存情况,严格执行“控高保低”规定,坚决纠正单位自行归集管理住房公积金问题,应建单位基本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清理非公企业公积金缴存情况,重点推动以中低收入职工为主体的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六查六纠”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查管委会决策执行情况,纠正不经管委会决策的违规行为;查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查管理运营风险,纠正危害资金安全完整的行为;查内控制度和管理机制,纠正制度漏洞和管理松懈的行为;查财务管理情况,纠正财务管理不规范的行为;查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是认真做好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公积金政策与制度情况的自查自纠。全市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要认真开展以下方面的自查自纠: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贯彻情况;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情况;住房公积金列入年度预算情况;单位及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台账的建立情况;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代扣代缴及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是否存在违规挪用、坐支住房公积金的现象;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情况;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偿还情况。

三是突出重点问题抓好整改提高。边查边改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改;对管理不规范问题要立即改正;对历史遗留问题要采取措施彻底整改;对违法违规问题要严肃纪律坚决查处;对普遍存在的政策性问题及其他重大问题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要及时向市公积金专项治理办公室报告。

(三)监督检查、重点推动(2009年9—10月)

市公积金专项治理办公室将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对各县区、经济开发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开展公积金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公积金管委会履行决策职责情况、公积金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及执行财政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情况、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用于廉租住房建设情况、各监督部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建立和运行情况。对违反政策法规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对历史遗留的项目贷款、挤占挪用资金、逾期个人住房贷款及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出现风险的资金等坚决予以回收和妥善处置;对各地自查自纠情况和群众举报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县区和经济开发区完善公积金相关制度。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拒不整改或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市规划和建设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和主管部门的责任,全面组织落实专项治理的各项措施,研究完善相关政策。监察和纠风部门要协调、督促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和相关部门落实各自职责,并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执行财政法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情况的监督;人民银行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及利率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审计部门要依法对住房公积金突出问题进行审计,注意发现资金安全方面的问题;银监部门要强化对住房公积金受委托银行的监管,规范受托银行的行为;国资部门要督促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严格执行“控高保低”规定,切实纠正企业自行归集管理公积金的行为;工会系统要发挥好工会和职工代表的作用,把缴存公积金情况纳入厂务公开和职工维权范围,促进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在非公企业的覆盖面。市公积金专项治理联席会议要将检查和督查情况报告市政府。

(四)分析汇报、巩固成果(2009年11—12月)

各县区和经济开发区要对本地公积金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1月底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市公积金专项治理办公室。市公积金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对专项治理总体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后书面上报市政府。要通过公积金专项治理,总结公积金管理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并进行推广;针对查找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逐步建立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住有所居”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全市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改进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民生工程”的组成部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纪委十七届三次会议、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将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作为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抓建责任,强化督查督办,形成工作合力。

(三)进一步严肃纪律,务求实效

各级公积金专项治理机构要在查处问题、分析原因的同时,针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以及增值收益分配等制度,建立完善住房公积金决策、管理、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科学规范,推动住房制度持续健康发展。

延伸阅读

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