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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在眉山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放的通告
| 颁布单位:四川省眉山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4-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在眉山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放的通告
眉府通[2014]3号
为纪念“4·20”芦山强烈地震一周年,增强我市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空防灾意识,市政府定于2014年4月20日(星期日)上午8时2分正至8时17分在眉山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放。
试鸣放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信号进行。试鸣放防空警报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鸣一长音,持续3分钟。
在试鸣放期间,请全体市民在了解和熟悉鸣放信号的同时,继续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产秩序。
特此通告。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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