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等单位关于开展“校地合作”促进体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等单位关于开展“校地合作”促进体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2-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等单位关于开展“校地合作”促进体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内府办发[201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内江师范学院、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校地合作”促进体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5日
关于开展“校地合作”促进体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内江师范学院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为深入开展高等院校与地方体育工作的交流合作(以下简称“校地合作”),加强体育人才培养,提升高校综合竞争力,促进地方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体育强市为目标,以体育人才培养为主线,以整合资源、协同发展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入开展高校和地方体育交流与合作,全面提升我市体育的综合实力和影响力,促进我市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促进高校体育专业创新发展。处理好体育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关系,不断探索体育人才培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特点与规律,努力实现理论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高校要充分结合改革创新方向,积极开辟和拓展完善地方体育事业发展所需要的各类院系和专业;要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的师资、科研等优势,促进训练基地、实践基地、科研项目基地的共建共享,不断提高校地双方在教学、训练科目和科研水平等的综合实力,为我市体育事业发展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持。体育部门要积极培育发展体育优势项目,主动加强与高校的对接联系,实现合作共赢。
(二)建立运动员文化教育保障体系。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体育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3号)精神,形成较为完备的运动员文化教育保障体系,努力提高运动员文化教育水平和质量。要进一步拓宽运动员培养输送渠道,研究出台高水平运动员进入在内高等院校学习的各项倾斜扶持政策,为运动员就学、就业创造条件,为我市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的发展培养更多的专业型、复合型人才,促进我市体育事业全面发展。
(三)加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体育、教育部门要制定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中长期发展规划,建立符合体育人才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的后备人才培养机制,制定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在内高等院校要充分利用体育师资和人才资源优势,积极参与教练员、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体育经纪人等体育人才队伍的培训与实践工作,形成一支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以有效提升地方体育公共服务水平。
(四)推动高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根据《全民健身条例》的要求,继续推动高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逐步建立相应的体育场馆开放条件和收费标准,完善安全管理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努力扩大体育场馆开放范围,盘活体育场馆资源。
三、组织实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高校与地方在体育场馆、师资力量、科研水平、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建立起符合我市体育事业发展要求、市场配置资源合理的体育工作机制。要把开展校地合作,推进我市体育事业发展纳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建立校地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分析体育人才培养的相关问题,研究推进体育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落实校地合作相关任务要求;建立校地合作评价与监测机制,选择有特点和代表性的项目,跟踪合作推进情况,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
(二)建立合作机构。在充分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组建内江市高校与地方体育协同创新中心,广泛开展体育交流与合作。建立以高校为指导站,以市体校、各县(区)体校为高校的教学、训练基地或附属学校,以各类体育竞赛活动为实践载体的合作关系,广泛开展教学、训练、科研、体育产业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加快体育人才培养。
(三)落实经费保障。要加大对体育事业的投入,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步伐,为校地合作营造良好环境。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相关合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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