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8-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内江市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第六届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内江市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1-2015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攻坚时期。为更好地加快全市卫生事业的发展,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改善和提高卫生服务能力,保护和促进我市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实现新跨越,建设新内江”、“加快建设川南城市群中心城市、加快建设成渝经济区新高地”的战略决策和部署,根据我市区域卫生规划,在总结“十一五”规划实施的基础上,提出我市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
一、“十一五”期末卫生事业发展现状
“十一五”期间,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市卫生改革不断深化,卫生事业快速发展,全市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保健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十一五”卫生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较好完成。全市拥有医疗卫生机构927所,其中:综合医院30所,中医院5所,专科医院6所,妇幼保健院(所、站)6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所,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大队)6所,紧急救援中心(站)2所,中心血站1所,健康教育所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0所,乡镇卫生院113所,专科疾病防治院2所,门诊部2所,诊所、卫生所、医务室715所,其他卫生机构2所。共有卫生人员13794人,其中:卫技人员11574人,执业(助理)医师5441人,注册护士3427人,药师(士)576人,技师(士)532人。全市共有村卫生室2027所,卫生人员4753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770人,乡村医生3707人,卫生员276人。全市每千人有卫技人员2.9人,执业(助理)医师1.46人,注册护士0.81人,比“十一五”目标任务分别增加0.4人、0.36人、0.06人。全市医疗机构编制床位9197张,比“十一五”初期增加2487张,平均每千人拥有病床2.2张,比“十一五”每千人病床1.8张的目标增加了0.4张。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拥有固定资产总值13.14亿元,房屋建筑80.8万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56.7万平方米。全市医疗机构总收入17.58亿元。全市人均期望寿命达73.4岁,婴儿死亡率降至4.64‰以内,孕产妇死亡率降至19.23/10万,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232.32/10万。
(一)主要成绩
1、医疗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十一五”期间,建立和完善了市场机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主动性、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竞争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先后通过“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评审,并与省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科学院、泸州医学院、省肿瘤医院、华西医科学院附属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省中医医院等进行医疗技术合作,引进专家和技术,为全市人民服务,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十一五”期间,完成省级科研课题12项、市级23项,获省级科研进步奖1项、市级12项。
2、卫生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十一五”期间,全市完成国家、省级补助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227个,其中: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项目143个,村卫生室项目7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妇幼保健机构项目4个,市中医院项目1个,医科学校项目1个,县人民医院项目3个,县中医院项目1个;完成总投资28333万元,总建筑面积244546平方米。通过项目建设的推动,我市医疗条件得到极大的改善,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设备投入逐年增加,卫生资源不断壮大。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一步完善。“十一五”期间三县两区全面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农民324.88万人,覆盖农业人口参合率95.30%。
4、疾病预防控制成效明显。强化重大疾病防控工作,积极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与绩效考核。建立健全了市、县(区)疾控中心、医院、乡镇防保机构三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直报网络;儿童基础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艾滋病、结核、霍乱等重点传染病防治成效显著;成功处置了“7.09洪灾”、“9.12霍乱疫情”、“甲型H1N1流感疫情”等多起突发事件,重大传染病防控能力和卫生应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碘缺乏、疟疾等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
5、中医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全市中医体系建设日臻完善。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室)设置率达到100%,社区服务站能提供中医药服务达到80%以上。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室)设置率达到100%,村卫生站能提供中医药服务达到80%以上,全市中医药人员比例达到20%以上。
6、卫生监督进一步加强。进一步完善了卫生监督体系,实现了市、县、乡、村卫生监督全履盖。卫生监督覆盖面城区及三个县城实现98%,农村监督面达85%以上;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城市达95%;全市打击非法行医取得明显成效。
7、无偿献血工作全面完成。全市实现了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100%,2009年全市无偿献血22079人份,采血量21730U。
8、精神文明建设上新台阶。卫生系统建成市级文明行业,其中:省级文明单位3个,市级文明单位28个,县级文明单位101个。在市、县(区)医院开设了惠民病房,已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其余医疗机构的药品收入已控制在业务收入的40%以内,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开展了“惠民、便民、利民”活动。
9、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启动。2009年10月,启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积极探索实践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东兴区5个社区、资中县33个乡镇率先推行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在绩效考核方式、分配制度等方面对公立医院改革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目前,我市部分医疗机构开展了单病种收费、电子病历、绩效考核、门诊预约等改革试点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民营资本有规划、有步骤的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十一五”期间,共批准设置4所民营专科医院和1所民营综合医院。
(二)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1、医疗卫生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与社会需求不相适应。公立医院管理存在政事不分,管办不分现象;运行机制上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医院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有待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收支两条线管理机制还有待加强。卫生事业发展中长期积存的深层次体制性、结构性矛盾仍未消除,卫生事业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与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尤其是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发展不够,影响着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公平性与可及性。
2、卫生投入不足,卫生资源总量有待提升。近年来,我市市、县两级政府卫生经费支出绝对数是增长的,但由于我市各级财政困难,增长速度不能满足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实行财政按人头定额补助或仅拨付工资的30%。2009年,全市每千人有卫技人员2.9人,执业(助理)医师1.46人,注册护士0.81人,平均每千人拥有病床2.2张,与国家规定配置标准和全省平均水平都有较大的差距。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缺乏,设备装备水平低,服务能力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据调查,我市乡镇卫生院有本科学历的仅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2.09%,大专学历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21.6%,而中专及以下学历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77.31%。村医的状况更不容乐观,全市共有村医3707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仅占总人数的9%左右,中专及以下学历的占总人数的90%以上,且业务素质普遍较低。部分地区乡村卫生人员缺乏可靠的社会保障,待遇偏低,难以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人才缺乏已经成为制约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的重要瓶颈。乡镇卫生院设备配置低或没有相应的检查检验设备,不能满足基本医疗服务的需要,特别是一般乡镇卫生院,很多基本医疗服务的检查检验设备都缺乏,当地老百姓只有到更远的中心卫生院或县级医院去就诊。
4、卫生信息化进程缓慢,规划设计水平低,影响卫生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市和县(区)卫生局、卫生监督、疾病控制等各级管理机构、绝大部分已实现业务覆盖范围内的局域网络建设,但未和二级机构及市、县(区)卫生局的专线联接。社区卫生系统已初具规模,但社区健康档案、儿童计划免疫系统等多个系统之间信息不共享,社区、医院和管理系统无法互联互通。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没有市级统一平台,服务终端也未延伸到所有村所。目前,卫生领域信息化业务不规范、功能不完善,系统分割、相互独立、连续性和协调性差,信息系统综合效益难以充分发挥。
二、“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政府领导,加大财政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和卫生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健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逐步实现人人享有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目标,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遵循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首位,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与群众承受能力相适应,实现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基本要求。
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调节机制相结合,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促进有序竞争,提高医疗卫生运行效率、服务质量和水平。
坚持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优化资源结构,重点加强农村卫生、预防保健、社区卫生服务。
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同时吸引社会和民间资本对卫生投入,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促进卫生事业发展。
坚持中西医并重,协调发展,制定扶持中医药振兴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为人民健康服务。
坚持以卫生法治为原则指导卫生改革与发展,强化卫生法制监督,保障各项卫生工作符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社会主义法制要求,构建法制卫生、和谐卫生。
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一起抓,加强卫生行业职业道德建设,提高职工道德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三、“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总体思路是:建立机制,完善体系,深化改革,强化管理,优化服务,保障健康。到2015年,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障覆盖全民,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更趋完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建立,公立医院改革积极推进,医疗服务持续改善,诊疗能力明显提升,公益性质进一步彰显,多元化的办医格局进一步深化,全行业管理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逐步得到满足,适应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财政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卫生发展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城乡之间、不同人群之间享有卫生服务水平的差距逐步缩小,城乡居民普遍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主要控制指标:
指标1:平均每千人口床位数达到2.8张;
指标2:人口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5岁;
指标3:婴幼儿死亡率控制在8.5‰以内;
指标4: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30/10万以下;
指标5:法定传染病甲乙类发病率控制在280/10万以内;
指标6:儿童国家免疫规划基础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指标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保持95%以上;
指标8: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0%。
(二)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要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卫生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解决卫生事业发展中长期积存的深层次体制性、结构性矛盾,促进卫生事业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与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要求相适应。
1、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医疗保障水平
到2015年,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的市、县(区)、乡镇、村四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城市建立起以“三甲”综合医院、“三甲”中医医院为龙头,“二甲”综合医院为骨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专科医疗保健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城市医疗服务体系。在农村建立以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所)等县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中心,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站为网底的三级卫生服务体系。
“十二五”期间,市本级保留4所公立综合医疗机构。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继续巩固“三甲”创建成果,加强内涵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成为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全市医、教、研中心。市第六人民医院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创建成“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市中医医院巩固“三级甲等”中医院创建成果,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成为全市中医医、教、研中心。
根据内江市城区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采取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办法,通过有计划、按步骤地新建、迁建、整合、转型和改制,合理调整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构建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在城西工业园区、东兴区高桥镇(高铁站旁)各规划1所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鼓励新增二级以上民营专科或综合医疗机构;规划市第一人民医院选址重建;市第二人民医院原址改扩建门诊、医技楼、住院部综合楼建、全科医生临床培训基地(含教学楼和学生住宿楼);完成市中医院新区工程建设;加强内江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
“十二五”期间,三县两区不再增设政府举办的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三县可在城区内根据实际增设二级以上民营专科医院。加强各县(区)医疗卫生机构内涵建设,隆昌县人民医院在2010年达到“三级乙等”综合医院;资中县、威远县、市中区、东兴区人民医院在“十二五”期间创造条件争创“三级乙等”综合医院,隆昌县中医院争创“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市中区、资中县精神病医院达到“二级乙等”专科医院。
2、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推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建立以政府为主导,集疾病防控、健康教育、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应急救治为一体的“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备优良、精干高效、方便群众”的区域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并设立综合信息平台,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各级政府要把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纳入区域建设总体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充分考虑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用地需要,保证2015年本辖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并投入正常运行。对公共卫生服务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推行公共卫生服务保障经费的总额预付制度,政府全额投入,购买服务。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和业务经费由政府全额安排,按照规定取得的服务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按照3~10万居民或按照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十二五”期间,市城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10个。主要承担社区的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任务,使每位居民步行15分钟均可到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卫生监督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基础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利用中央补助资金,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新建1个市级、5个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用房,合理配置检测设备、通讯和执法交通工具;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功能完备、标准统一规范、系统安全可靠,与卫生改革与发展相适应的卫生监督信息化体系;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管理,深化在职教育与培训,对市、县两级卫生监督业务骨干进行卫生监督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和行政管理培训;健全市、县、乡卫生监督网。加强公共场所、饮用水生产单位等重点部位以及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卫生监管。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游泳场所、住宿业等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
加强妇幼保健体系建设。加强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完善以市妇幼保健院为龙头、县妇幼保健机构为枢纽、基层医疗机构为网底的三级妇幼保健网络。改善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加强基层助产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产科服务质量。建设妇幼保健网络信息平台,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的质量控制。强化妇幼专业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组织各学科专家深入基层,广泛开展妇幼保健适宜技术培训。全面实施农村妇女住院分娩和“降消”项目、农村育龄妇女补服叶酸项目、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及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以实施《母婴保健法》为重点,加大对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从业人员的准入和监管力度,不断提高妇幼保健水平。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围绕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内涵建设,建立科学、高效的规范化管理体系,加强技术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项目执行、现场处置、实施检测能力,努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人均25元,并随着财政的增长逐年增加,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任务落实,确保群众得益。
切实做好疾病预防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和绩效考核,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并达到规定要求,提高疾病防控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好艾滋病、结核病、乙型肝炎、鼠疫、霍乱、人禽流感、狂犬病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加强监测、预警分析,及时发现处置重大疫情。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防治和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全面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政策,降低疫苗针对性疾病发病率。
积极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治。对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体检,并给予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抓好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提高建档率。加强卫生应急网络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扎实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全面提高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和农村环境卫生质量,不断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督监测工作,规范病媒生物防治。强化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深入推进“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进一步普及健康素养和卫生防病知识,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意识和健康素质。
3、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建立农村卫生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投入力度,完善财政供给机制,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加强农村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的长效机制。对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按照相关政策标准给予补助,建立乡村医生养老制度,落实乡村医生养老保险。
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各县(区)在建设好代表本地区较高水平的县级医疗机构的同时,重点抓好乡镇卫生院的建设。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设置总量控制在现有状态。每个建制乡镇、街道保留1所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门诊部、诊所等其他医疗机构由县(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5所。
坚持一村一室的原则,对行政村地域辽阔,人口较分散的,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2个卫生站(室),重点解决偏远地区村卫生站建设。到本规划期末利用专项资金逐步完成村卫生室建设。村卫生室纳入乡镇卫生服务体系,在乡镇卫生院管理指导下,开展卫生服务,为群众提供安全、就近、方便的常见病诊治服务。
4、巩固和发展新农合制度,进一步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
以提高新农合管理质量和参合群众保障水平为重点,全面加强新农合制度建设。在全面建立新农合制度的基础上,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出发点,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新农合制度发展成果,逐步提高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统筹补偿方案,不断缩小城乡差距。加大基金使用与管理力度。严格执行新农合财务审计制度,提高基金使用效益,当年统筹基金结余率控制在15%以内。积极探索总额预付、定额付费、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相结合的综合付费方式改革,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上涨水平。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建立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体系,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以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建设为重点,推进异地转诊人员即时结报,方便参合农民转诊就医。加快推进新农合信息化管理,2011年全面实现省、市、县联网对接,实行即时结报。强化新农合信息对医疗服务的规范、引导作用,让新农合更好地发挥保障农民健康的积极作用。
5、积极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努力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认真落实基本药物管理、使用和监测等制度,加强对生产和配送企业的资格审查和监管。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必须按规定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规定使用比例,合理确定基本药物价格。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用药的指导和监管,全面推进“规范药房”建设,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应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不断完善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政策,保证群众基本用药的可及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减轻人民群众基本用药费用负担。
6、不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积极探索医院改革与发展新途径
深化改革实践探索。一是合理调整布局结构。完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以医疗资源科学规划布局为重点,明确公立医院设置数量、规模、布局、功能和任务。二是探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补偿机制改革。合理界定医院资产所有者与经营管理者责权,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途径,建立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机制。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实现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行工资待遇与服务质量及岗位工作量等综合绩效挂钩。转换机制,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三是强化公立医院监管。通过改革完善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加强医疗技术准入和临床应用管理,强化医疗服务行为监督,全面提升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医疗服务的改善。四是鼓励和吸引各类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形成依法、有力、有序的竞争格局。
7、切实加强医疗机构科学管理,全面提升医疗工作整体水平
以创建基本现代化医院为目标,把医院基础管理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以加强医院基础管理为核心,全面提高医院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完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医疗机构凭证执业率达100%。狠抓医疗核心制度落实,不断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注重医患沟通。组织开展“满意窗口”创建活动,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宗旨教育和医学伦理教育,完善“一站式”服务功能,减少服务环节,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和服务患者的工作效率。积极开展预约挂号,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全市所有非营利性医院均设立惠民窗口,进一步推进和落实各项卫生惠民新举措。改善城市社区卫生机构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水平,强化团队服务,推行责任医生制度,进一步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加强医院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效率。重视和加强基层医疗急救网络建设,提高基层急救能力和水平。巩固医院管理年和平安医院创建成果,探索建立全面改善医疗服务的长效机制。积极打造医疗卫生人民满意工程。
8、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振兴中医药事业
进一步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实施中医药参与城乡社区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疾病防控中,注重运用中医药医疗保健技术和方法,居民健康档案要体现中医药服务内容。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推进中医“治未病”工程。提高中医药服务项目在医保和新农合中的报销比例。加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中药房标准化建设,积极推广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十二五”期间,继续加强中医院内涵建设和综合医院中医专业学科建设,大力培养中医药继承和创新人才,加大对中医事业投入力度,充分发挥中医传统优势,实施名医、名科、名院战略和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工程。通过5年的努力,市中医院在规模及内涵建设上达到省内同级中医院先进水平,进一步增强在省内的影响力和辐射力。综合医院中医科、中药房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9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和中药房达到建设标准,90%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医中药人员达到20%-30%,90%的基层医疗机构中医医务人员接受规范化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在基层医疗机构推广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
9、实施人才科教兴医战略,加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卫生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培养。加强高层次科研、医疗、卫生管理等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强化继续医学教育。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将内江医科学校逐步建设成功能完备、布局合理,具有现代教学水平的高档次中职学校,并完成创建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和省级职业教育示范学校,为创建国家级示范中职学校奠定基础。加强护理队伍建设,逐步解决护理人员比例过低的问题。培育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到2015年,卫生专业人才配置力争达到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为2.0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为1.2人,执业医师与医技人员配置比例为1:0.32,不同层次医疗机构可根据需要适当调整医技人员的配置比例;每万人口疾病控制人员数为1.2人;每万人口妇幼保健人员数为1.1人;每万人口卫生监督人员数为0.5人;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编制数为1.5人。
10、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完善城乡应急保障体系
完善以疾病控制网络为主体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提高预警和分析报告能力;以建立居民档案为重点,构建乡村和社区卫生信息平台;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实施远程医疗和信息咨询,促进城市医院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合作,逐步实现职工、居民、新农合与医疗机构信息对接,积极推广“一卡通”,方便人民群众就医。完善卫生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建设市级常备卫生应急综合救援队。进一步加强市县(区)卫生应急队伍技术装备建设,努力构建以社区为依托的基层卫生应急工作机制。加快建立市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进一步提高卫生信息化水平。完成市、县紧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备装备和市县两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建设。加强全市二级以上医院急诊科建设,培训基层急救人员,提供基层急救,逐步形成覆盖全市的院前急救体系,提高全市的院前急救能力。
11、推进医疗卫生法治建设,提升卫生行政管理水平
认真贯彻卫生部门各项法律法规,积极推动医疗卫生单位创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示范单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注重基层卫生执法工作,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四级卫生执法监督网络。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重视医务人员人文素养培养和职业素质教育,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精神。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和条件,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调动医务人员改善服务和提高效率的积极性。完善医疗执业保险,开展医务社会工作,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增进医患沟通。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疗卫生工作者、尊重患者的良好风气。
四、“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十二五”规划是未来5年我市卫生发展的宏伟蓝图,也是今后我市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行动纳领,将对我市“实现新跨越,建设新内江”、“加快建设川南城市群中心城市、加快建设成渝经济区新高地”产生积极影响。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卫生改革与发展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卫生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切实加强对本规划目标任务落实的领导,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医药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参与意识,为实现“十二五”卫生发展目标提供政治保障和思想保障,推动卫生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加大卫生投入,建立保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责任,做到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健全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经费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经费,由各级政府负责投入,并逐年增加投入幅度。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和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全额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取得。县(区)政府负责其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国家规定核准的基本建设、设备配置、人员经费及所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按定额定项和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助。医务人员的工资水平,要与当地事业单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县(区)政府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要给予合理补助,并落实好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策。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补偿。建立规范合理的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机制,政府投入主要用于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经费。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和贷款行为,不得再负债建设和超标准购置大型医用设备。
(三)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人才支撑
按照内江建设川渝地区人才新高地的总体思路,突出抓好完善编制、健全机制、加强培训、引进人才等工作,着力建立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要的卫生人才队伍。一是完善编制,填平补齐现有编制,根据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协调相关部门,重新核定和增加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二是健全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术交流、撰写论文、技术创新,对全市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建立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优惠政策。三是加强培训,制定进修培训计划,每年选派一定比例的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完善管理人才培训制度,举办管理人才培训班,每年选派有培养前途的人员进行管理知识培训。四是引进人才,加大引进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人才的力度,积极为引进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协调解决其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方面的实际问题,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四)加强政策研究,注重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加强政府宏观调控职能,促进各部门对卫生工作的关注与协调力度。要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关于卫生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把现有政策用足用活,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及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制定实施本规划的各项措施及工作计划,着力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确保本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政策支撑和技术支持。卫生、发改委、财政、规建及国地资源等部门要加强协作与配合,争取多方支持,按照政府投入为主、分级承担、多渠道筹资的原则,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
(五)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卫生
系统的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收受红包、回扣和开单提成等不正之风;强化医药收费监管,坚决遏制乱加价、乱收费现象;严格整顿医疗市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大力开展“创先争优”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端正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着重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树立让政府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卫生行业新风尚。(六)加强监督检查,进行中期评估。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明确职责,严明纪律,把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分解到每一年度,分解到基层单位。市卫生局要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成立规划实施监督检查评估小组,适时组织对本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着力指导规划的实施,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从组织纪律上来保障本规划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附件: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