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区域干线公路公厕规划》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区域干线公路公厕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宜府办函[2013]277号 |
|---|---|
| 颁布日期:2013-08-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区域干线公路公厕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宜宾市区域干线公路公厕规划》已经市政府四届四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实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为把我市打造成为长江上游国际生态山水园林城市,加强我市地方干线公路、景区内道路附属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市政府决定对全市辖区内县道及县道以上地方干线公路及景区内道路附属设施予以提升改善。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
二、统筹规划,系统推进
坚持“便民、实用、环境协调、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原则,由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在征求沿线县(区)政府的意见后,统一规划,新建或改建我市县道及县道以上地方干线公路、景区内道路沿线公用厕所、招呼站及重点景区、乡镇、连接市域干线公路交叉口处安全监控设施、标志标牌等公路附属设施。
三、细化方案,认真组织
县道及县道以上地方干线公路附属设施,在市交通运输局规划基础上由各县(区)政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后自行实施;景区内道路附属设施由景区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规划,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通过后,景区管理部门自行实施。各县(区)政府、景区管理部门要落实专人积极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做好项目规划、选址工作,同时县级财政、景区管理部门要足额及时保障项目建设资金和以后公厕运行资金,提交项目建设用地,并结合《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8973—2003)要求进行建设。
四、加强沟通,强化协调
各县(区)政府及景区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与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建立进度定期通报制度、相关信息沟通制度,注重工作的协调,强化工作的配合,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建设资金和项目用地等要素保障,完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做到齐抓共管,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3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