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能划转工作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能划转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自府办函〔2016〕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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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2-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能划转工作的通知
自府办函〔2016〕1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按照工作安排,市卫生计生委承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相关职责已整体划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新农合职责划转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职能划转。卫生部门承担的新农合职责全部划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二)机构、人员整合。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将市、区县从事新农合工作的人员全部划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
(三)基金、资产移交。严格按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新农合基金、资产的移交管理。各区县新农合基金、资产由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2015年度新农合基金完成财务决算并经审计后进行移交。
(四)统一信息系统。完成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开发建设,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支撑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运行和功能拓展。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数据集中到市级统一管理。
(五)统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及时出台《自贡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标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管理。
(具体任务安排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卫生计生、社会保障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机构编制、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审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和区县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自贡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各区县政府、市级相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组织机构,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完成。
(二)周密部署。各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协同配合、稳妥推进,保持政策的延续性,确保整合工作的平稳过渡和顺利进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新农合划转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做好职能调整、机构设置、编制管理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做好新农合基金的监督管理等工作;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事项的协调和衔接,做好整合工作涉及的人、财、物移交等工作;审计部门负责做好新农合基金整合的审计工作。
(三)严明纪律。新农合划转工作期间,各区县要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冻结新农合经办机构编制及人事调动,防止突击提拔和调整干部;要严肃财经纪律,除正常的工作开支外,严防突击花钱、乱花钱和趁机私分、变相发放、转移财物,严禁抽逃资产、资金及瞒报或虚报债权债务。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工作。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直接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确保有序。各区县在新农合划转工作期间,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划转工作与推进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思想不散、工作不乱、业务不断,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附件:自贡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划转工作分工细化表
http://www.zg.gov.cn/news/articles/2016/02/16/20160216153318-231888-00-000.aspx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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