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颁布单位: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3-09-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办学主管部门:

为加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确保国家助学金政策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110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我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通知》(津政发〔2007〕56号),结合我市具体情况,我们制定了《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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