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关于简化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津人社办发〔2011〕39号 |
|---|---|
| 颁布日期:2011-06-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简化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人力社保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简化办事程序,现就劳动合同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应依据《劳动合同法》,及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规范文本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提倡鼓励用人单位使用天津市劳动合同规范文本。
二、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需使用自制劳动合同文本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再对自制的劳动合同文本进行审核。用人单位应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制定劳动合同文本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向劳动争议处理事务所等有关机构申请指导咨询服务。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