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喀什地区组团参加第十四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文号:喀署办发[2010]27号
颁布日期:2010-03-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喀什地区组团参加第十四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方案的通知

喀署办发[2010]2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地直有关位:

《喀什地区组团参加第十四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一日

喀什地区组团参加第十四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

投资贸易洽谈会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32号文件精神以及地委扩大会上提出的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任务,进一步加强东西部合作,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依托我区资源优势,努力打造喀什在中亚南亚经济圈重心地位,充分发挥西洽会对外开放的窗口作用,为第六届“中国新疆喀什-中亚南亚商品交易会”进行招商、招展,更好的为我区招商工作搭建平台,推动我区经济发展,我区将组团参加第十四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简称“西洽会”)。

一、指导思想和主题

本届“西洽会”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投资与贸易合作,加快结构调整和产业转移,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本届“西洽会”的主题是:“区域合作,扩大内需,科学发展”。

时间:2010年4月8日至12日

地点: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西安绿地笔克国际会展中心

二、组织机构

本届“西洽会”自治区将统一组团参会。新疆代表团由自治区领导率团,自治区有关厅局参加,各地州在新疆代表团统一领导下,分别组成代表分团参展参会。

按照新疆代表团参会方案要求,我区统一组团成立“西洽会”喀什地区代表分团,由地区招商局牵头组织,有招商项目的县、市政府及有关企业、新闻媒体组成。

喀什地区代表分团成员如下:

团长:热甫卡提·努热合曼行署副专员

秘书长:古丽仙·艾沙地区外经贸(招商)局副局长

成员:各县市带队领导

工作人员:地区招商局合作科2名工作人员

行署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

信息中心、电视台各1名记者

地区代表团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与自治区“西洽会”新疆筹展办的业务联系、衔接、协调及布展方案的设计和实施工作。

2、负责参会专项财务开支费用的申报、使用与结算工作。

3、负责代表团参会期间的信息、总结等文字工作。

4、负责代表团工作人员在西安市的食宿安排和客商接待工作及展位的管理、值班、布(撤)展等工作。

5、负责“西洽会”项目册的征集、审阅、筛选、整理等相关工作。

6、负责项目的准备、洽谈、推介及签约仪式会场的布置等工作。

7、负责项目成交情况的统计工作并报送大会办。

8、负责喀什代表分团活动的全程宣传。

三、各项筹备工作安排

1、各县市要结合本县市实际,广泛联系合作伙伴,做好项目洽谈准备工作,科学论证筛选,以经济结构调整为导向,产业发展为龙头,能拉动县域经济发展,有代表性的、切实可行的项目(着重抓好出口组装加工、现代物流业、矿产开发、农副产品深加工领域的项目)作为“西洽会”的重点项目,争取在本届西洽会上签约。

2、要认真做好招商引资洽谈项目册的编制工作,以备在会上发放。

3、组织参展文字和图片资料,抓住“西洽会”这个有利时机广泛宣传自己,同时要广泛宣传喀什的政治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大好形势,提高喀什在全国的知名度,并确定突出喀什优势资源转换的布展宣传主题,认真准备各类宣传资料。

4、充分利用“西洽会”的经贸交流平台做好招商工作,同时做好第六届“中国新疆喀什-中亚南亚商品交易会”的招展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5、本届“西洽会”参会县市应着重组织企业参会参展,企业参会人员不限。

四、展位认购及费用

根据自治区筹展办的安排,我区认购1个展位(3m×3m),全地区实行统一布展。地区代表团参会费用及展位费申请地区财政解决,各县市代表食宿、交通等参会费用自理。

五、参会日程安排

1、3月6日前,各县市上报第十届“西洽会”集中签约项目。

2、3月12日前,县市及有关部门、企业确定参会人员名单报地区招商局。

3、3月23日,召开“西洽会”地区代表分团筹备工作汇报会议。

4、3月25日前,完成参会招商引资项目册、宣传资料、图片等材料的准备工作。

5、4月4日前,参会前期工作人员及宣传资料抵达西安,开始布展筹备工作。

6、4月6日前,参会人员抵达西安,并参加交易团全体会议。

7、4月8日,参加“西洽会”开幕式。

8、4月8日-12日,项目洽谈

9、4月11日,召开“西洽会”喀什地区代表团总结会议。

10、4月12日,撤展。

11、参会期间的明细活动及日程安排详见《参会须知》。

六、工作联系

联系人:迪力木拉提聂容天

电话:0998-2833475、282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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