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吐地行办〔2015〕28号
颁布日期:2015-03-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调整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行署对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人员如下:

主任:谢强(行署副专员)

副主任:仲生浩(行署秘书长)

聂自成(地区财政局局长)

成员:张朝密(单位代表、地区监察局)

王平(地区建设局)

田桂林(地区审计局)

陈刚(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崔志瑞(专家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吐鲁番

地区中心支行)

宋晓新(专家代表、银监会吐鲁番银监分局)

朱剑军(单位代表、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薛宏舜(单位代表、托克逊县人民政府)

朱国峰(单位代表、鄯善县人民政府)

娄新辉(单位代表、地区建行)

徐开明(单位代表、地区工行)

张洪亮(单位代表、地区农行)

孙玉华(单位代表、地委办公室)

胡涛(职工代表、地区政协工委办公室)

阿孜旦木.阿不都热依木(职工代表、地区人大工委办公室)

谭建国(职工代表、地区经信委)

李芳(职工代表、地区电业局)

刘新贵(职工代表、地区工会办事处)

王旭红(职工代表、吐鲁番市财政局)

倪子孝(职工代表、鄯善县财政局)

赵新凯(职工代表、托克逊县财政局)

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事机构为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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