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自治区关于2014年度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提取就业资金有关事宜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5-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转发自治区关于2014年度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提取就业资金有关事宜的通知

吐地行办〔2014〕8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提取就业资金有关事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4]4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201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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