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9-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对全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十一国庆期间全地区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保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行署决定对全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根据《转发〈2011年食品安全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吐地食安协办〔2011〕7号)督查内容进行督查。

二、督查时间及分组安排

(一)督查时间

2011年9月23日

(二)督查组

第一组:吐鲁番市

组长:赵卫平(地区卫生局党组书记)

成员:阿孜古丽·热西提(地区卫生局爱卫办副主任,13579559080)

候保业(地区食药局食品科负责人)

依孜哈尔·买明(地区工商局消保科科长)

第二组:鄯善县

组长:李学琴(地区食药局纪检组长)

成员:林长星(地区农业局能环站副站长)

李萍(地区质监局稽查队副队长)

尼亚孜·买买提(地区卫生局爱卫办主任科员,13999045170)

第三组:托克逊县

组长:买明·扎依提(地区畜牧局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员:王晓雪(地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科长13565719236)

木拉提·尼加提(地区畜牧局科教科科长)

马云(地区经贸委市场流通科科员)

二、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采取、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三、有关要求

1、请督查组各成员于9月2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行署大院门前集合,统一出发,各督查组组长负责带车;

2、请各县(市)、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专项督查工作顺利进行。

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201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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