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地区葡萄干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8-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对全地区葡萄干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吐鲁番地区葡萄干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吐鲁番葡萄干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行署决定对全地区葡萄干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具体事宜如下:

一、督查时间及分组安排

(一)督查时间

2011年8月29日

(二)督查组成员

第一组:吐鲁番市

组长:外力·阿不来孜(地区卫生局局长)

成员:刘文虎(地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13899301688)

先木西丁·哈帕尔(地区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副队长)

罗闻芙(地区林业局干部)

第二组:鄯善县

组长:赵新亭(地区质监局副局长)

成员:候保业(地区食药局食品科负责人)

谢述君(地区质监局质监科科长)

王晓雪(地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科长,13565719236)

第三组:托克逊县

组长:梁万勇(地区农业局副局长)

成员:依孜哈尔·莫名(地区工商局消保科科长)

马云(地区经贸委市场流通科科员)

周黎明(地区林业局干部,15160828930)

二、督查的内容及方法

本次督查采取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检查等形式进行。

三、有关要求

1、请督查组各成员于8月2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行署大院门前集合,统一出发,各督查组组长负责带车;

2、请各县(市)、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专项督查工作顺利进行。

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201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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