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地区葡萄节前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关于对全地区葡萄节前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8-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对全地区葡萄节前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部门:
第二十届中国丝绸之路吐鲁番葡萄节将于2011年8月18日至28日在吐鲁番隆重举办,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保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行署决定对全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及分组安排
(一)督查时间
2011年8月15日
(二)督查组成员
第一组:吐鲁番市
组长:赵卫平(地区卫生局党组书记)
成员:刘文虎(地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13899301688)
先木西丁·哈帕尔(地区农业局综合执法支队副队长)
木拉提·尼加提(地区畜牧兽医局科教科科长)
第二组:鄯善县
组长:赵新亭(地区质监局副局长)
成员:候保业(地区食药局食品科负责人)
谢述君(地区质监局质监科科长13999690605)
米日古丽·马合木提(地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科员)
第三组:托克逊县
组长:周强(地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员:王晓雪(地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科长13565719236)
阿力木·马衣提(地区工商局消保科副科长)
马云(地区经贸委市场流通科科员)
二、督查的内容及方法
本次督查采取查阅相关资料、明察暗访形式,分四个环节实地检查如下单位:
(一)农业和畜禽屠宰环节。检查3家食用农产品生产单位(首选饲料生产企业和种植基地、养殖基地),1家畜禽定点屠宰单位。
(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检查3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2家食品生产企业(首选豆制品、米粉、糕点生产作坊)。
(三)食品流通环节。检查1家商场(超市)、1家农贸市场、2家食杂店。
(四)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环节。检查1家保健食品专卖店,4家餐饮店。
三、有关要求
1、请督查组各成员于8月1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行署大院门前集合,统一出发,各督查组组长负责带车;
2、请各县(市)、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专项督查工作顺利进行。
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201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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