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吐鲁番地区招商引资“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吐鲁番地区招商引资“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行政署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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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2-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吐鲁番地区招商引资“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吐地行办〔2014〕2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吐鲁番地区招商引资“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工作方案》已经地区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吐鲁番地区行政署办公室
2014年2月21日
吐鲁番地区招商引资“一事一议”
“一企一策”工作方案
为优化招商服务环境,提高项目落地率,根据地区有关会议精神,对重点招商引资企业(项目)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办法,强化服务,提供支持,促进落地。现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由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张文强任招商引资“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工作组组长,副专员帕尔哈提·托乎提任副组长,成员由地区招商局、发改委、经信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交通局、电业局及相关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招商局(负责具体相关事宜)。
二、工作内容
(一)对地区经济发展影响较大的招商引资项目的推进工作。
(二)重大招商项目的布局、选址的研究、建议及决定。
(三)根据国家、自治区新出台相关政策,及时研究、制定、调整地区招商引资的相关优惠政策。
(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分工。
(五)新落地项目推进工作的分工。
(六)重大项目的督办。
三、议事程序
(一)招商局负责需上会项目的准备工作。
(二)向组长、副组长汇报,征求、确定上会时间、地点及参加部门。
(三)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确定相关事宜。领导小组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也可根据项目需要和进展情况择时召开。
四、有关要求
(一)招商局要按照“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工作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充分应用地区这一招商新举措,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广纳区内外客商来吐鲁番考察投资;同时要做好办公室的服务、联络等基础性工作,确保新工作有新起色,带来新变化。
(二)各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中央、自治区新出台的产业政策、优惠政策,并结合地区的实际,提出操作性强的建议。
(三)加强沟通协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中确定的事项,全面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把解决问题作为工作重点,主动作为,创新服务。
(四)县(市)各有关单位要强化主体意识,切实负起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在招商工作中取得新成绩。
附件:“一事一议”、“一企一策”项目推进表
附件
“一事一议”、“一企一策”项目推进表
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性质)
项目名称
联系人
(电话)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进展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1、
2、
3、
研究结果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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