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意见

颁布单位:云南省保山市人民政府文号:保政发〔2010〕213号
颁布日期:2010-11-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意见

保政发〔2010〕2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意见》(云政发〔2010〕125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我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重要意义

质量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问题,质量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程。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市场的竞争已逐渐从价格竞争上升为质量、品牌和科技的竞争。实施质量兴市战略,是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增强全市核心竞争力、综合实力,有效提升市场竞争能力的迫切需要,是进一步改善和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必然要求。

保山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质量工作,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我市质量水平得到提升,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我市仍存在着全民质量意识不强、质量基础工作薄弱、知名品牌较少等问题,还难以有效应对激烈的市场和区域竞争压力,制约着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各级政府、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质量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紧紧抓住当前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有利时机,把实现经济增长的目标建立在提高质量、优化结构、增加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之上,下大力气全面实施质量兴市战略。

二、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快速发展为目标,建立起政府推动、部门协作、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质量兴县(区)、质量兴业、质量兴企、质量兴品”活动,进一步推进质量振兴事业,充分发挥质量工作在产业优化升级、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生态文明建设、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保障作用,建设和谐繁荣、富强文明的新保山。

三、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主要目标

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社会质量意识明显增强,质量总体水平、产业整体素质、企业技术实力和管理水平能够适应市场竞争需要,重点领域的质量水平达到省内乃至国内先进技术水平;标准化、计量检测和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得到提高,质量安全得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质量需求基本得到满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一)产品质量稳步提高

第一阶段目标(2010年—2012年):全市重要工业产品、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企业质量竞争实力进一步增强,主要产业的产品质量达到国内省内平均水平。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85%以上,食品获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2个以上,通过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认证的产品数达到90个以上,拥有云南名牌产品3个以上、地理标志保护产品5个以上、云南省著名商标35个以上。

第二阶段目标(2013年—2015年):全市重要工业产品、农产品、食品、药品等产品质量合格率持续提高,企业质量竞争实力显著加强,主要产业的产品质量达到国内省内先进水平。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食品获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10家以上,通过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认证的产品数达到100个以上,争取中国名牌产品实现零的突破,拥有云南名牌产品6个以上、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0个以上、争取中国驰名商标实现零的突破、云南省著名商标50个以上。

(二)工程质量全面提升

第一阶段目标(2010年—2012年):完善全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有效运行,广泛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提高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有效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抗震设防,推行绿色施工,绿色建筑迅速发展,住宅性能明显改善,建筑节能减排全面达标,建筑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工程、优质工程、精品工程比率逐年大幅提高,城市规划建设保持明显的城镇、民族、人文、绿化、艺术特征。

第二阶段目标(2013年—2015年):全市工程建设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成效显著,广泛采用绿色施工,竣工建筑、道路、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和卫生指标100%达标,新开工建设工程100%执行节能环保标准,全面完成施工企业综合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优良工程、优质工程、精品工程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城镇和景区景点建筑地理、人文特征和艺术品位明显提高。

(三)服务质量明显增强

第一阶段目标(2010年—2012年):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优化服务业结构,积极组织开展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和试点建设工作,示范、试点不少于8个,其中旅游、客运、医疗、商贸、教育、金融、通信、物流等服务领域的示范、试点均不得少于1个,示范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服务业社会满意度普遍提高。

第二阶段目标(2013年—2015年):全面推进服务行业质量体系建设,服务业标准化示范、试点不少于16个,其中旅游、客运、医疗、商贸、教育、金融、通信、物流等服务领域的示范、试点均不得少于2个,示范工作取得实效,面向生产、面向民生、面向农村的新兴服务业初具规模,能较好地满足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和人民群众生活需要,服务业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四)环境质量有效改善

第一阶段目标(2010年—2012年):积极倡导绿色、环保、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走优化配置、循环利用和高效和谐发展之路。“七彩云南保护保山行动”成果突出,节能减排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年优良天数稳定在95%以上,城镇集中式饮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

第二阶段目标(2013年—2015年):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七彩云南保护保山行动”成果,全市生态经济、低碳经济和环保产业比重明显增加,节能减排降耗成效显著,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在96%以上,城镇集中式饮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8%以上,节能减排、能源再生、生态保护标准体系建立健全。

四、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工作重点

(一)积极行动,全面开展“质量兴县(区)”工作

各级政府对当地质量工作负总责。要以质量振兴为已任,强化质量工作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规划、监督、引导、服务”的职能,迅速组织开展“质量兴县(区)、质量兴业、质量兴企、质量兴品”工作,稳步提高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提升保山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增强区域核心竞争力,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快速发展。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要全面启动“质量兴县”工作,隆阳区、腾冲县要在取得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质量兴县(区)”工作,积极争创“质量兴市”先进县(区)。

1.强化管理,目标考核。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宏观质量管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目标管理,抓紧制定质量发展规划和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把质量工作贯穿于产业优化升级、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全过程,建立质量工作绩效考核、奖惩和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以质量竞争力指数为主要内容的宏观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宏观质量分析和发展质量社会评价机制,全面提升质量整体水平,加快向质量型、集约型、效益型方向发展。

2.结合实际,典型带动。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资源优势和产业布局,突出重点、合理规划、统筹兼顾,建立一批示范企业,树立一批示范产业,打造自主精品名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对工业基础较好、产业集中度较高、同类企业众多的地方要以巩固发展主导产品为重点,通过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提高产品标准化水平,提升产品质量和竞争力,积极打造特色产业示范县(区);对自然资源丰富、种植养殖规模较大、生产条件较好的地方,要围绕优势农产品资源,加快农业标准化、产业化、现代化步伐,积极打造农业经济示范县(区);生态环境好、民俗资源独特的地方,要以生态保护为主,制定完善服务标准体系,提升旅游服务、文化产品质量,打造生态旅游示范县(区)。

(二)分类实施,加快开展“质量兴业”工作

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质量发展负主责。要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建立行业质量状况分析和评价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行业质量发展规划,围绕保山的优势和新兴产业,以政策支持、标准制定、行业监管、品牌培育、诚信建设、人才培养、能力提升为抓手,组织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促进产品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行业振兴。

1.工业。工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坚持走保山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以提高制造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为核心,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升级,加大政策帮扶力度,扶持培育骨干企业、知名品牌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使制造业成为推动质量兴市的重要力量。

2.农业。农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我市农产品品种类型和安全监管需要,建立完善主导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监测体系;根据区域资源与生态环境特点,选择一批有特色、有潜力、有代表性的农产品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加快推进“三品一标”工作进程,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或农产品,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带动大宗优质、特色农产品走标准化、区域化、产业化发展路子,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质量兴农。

3.工程。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指导方针,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企业认真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要求,强化设计、施工过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全面提升过程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挖掘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打造更多具有地方特色的品牌企业和建筑精品工程。

4.服务业。服务行业管理部门要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管理原则,加快推进传统服务业优化升级,关注新兴服务业发展质量,建立健全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的标准体系,积极推进服务管理程序化、规范化和标准化进程,促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服务质量,打造具有保山特色的服务精品名牌。

5.生态环境。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要大力推行“生态保山”、“绿色保山”建设理念,抓紧制定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发展规划,坚持产业结构与区域环境容量相适应的原则,保护我市优良的生态环境;积极探索开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再生资源利用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逐步建立覆盖各领域的节能环保标准体系,大力改善环境质量,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三)强化基础,深入开展“质量兴企”工作

企业是质量安全的主体和第一责任人。要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牢固树立“质量至上”的经营理念,制定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加强对产品质量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监控,建立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示范点,深入开展以提升产品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质量控制能力,争创质量管理先进企业、争创品牌产品为主要内容的“两提升、两争创”活动,推进企业科技进步,确保质量安全。

1.加强标准化建设,提高发展能力。要认真贯彻落实标准化发展战略,坚持“有标贯标、无标制标、有标升标”的原则,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经营管理,积极争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积极参与标准制(修)定工作,支持企业制定高于现行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缩小与先进标准的差距;鼓励和支持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将具有比较优势产品的企业标准上升为更高标准。

2.坚持创新发展,提高技术水平。要探索采用卓越绩效管理、六西格玛管理等先进的管理方法,积极应用先进的工艺材料和生产技术,加强对传统产业实施改造提高,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水平;加速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形成科技推动质量、质量促进科技的良性循环机制;用能单位要开展能源计量基础工作,加强在线检测、过程控制以及安全与环境计量检测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实现练内功、提质量、增效益的目标。

3.创建自主品牌,提升核心竞争力。企业要改进质量、优化管理,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加强规划实施企业品牌战略,着力打造自主创新能力强、科技含量高,在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不断提高品牌的影响力、辐射力,通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商标注册、申请专利等手段,引导生产要素向优势品牌龙头企业集聚,形成一批优势企业和产业集群,增强区域核心竞争力。

(四)扶优扶强,扎实开展“质量兴品”工作

品牌是一种战略性资产,是一种生产力。要牢固树立“争创一个名牌,带活一家企业;发展一个产业,培植一批名牌”的工作理念,积极组织实施品牌发展战略,认真做好品牌产品的培育、推动、引导和监督工作,切实提高我市产品核心竞争力,增强品牌辐射力。

1.合理规划,加强培育。要以支柱、优势产业为依托,加快制定和实施品牌培育发展规划,引导企业走品牌效益发展之路。紧紧围绕能源、矿冶、烟草、蔗糖、茶叶、建筑材料、翡翠、黄龙玉等主导骨干产业和新兴产业,培育一批工业产品精品名牌;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对烤烟、香料烟、甘蔗、茶叶、小粒咖啡、核桃、甜柿、蚕桑、红花油茶、蔬菜、水果等优势特色农林产品的培育力度,打造一批品牌强势产品和龙头企业;围绕第三产业发展,加快对旅游、电力、交通、金融、通讯、物流、商贸、医疗、科技、文化、体育、家政等服务行业培育扶持,树立保山服务品牌形象;围绕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项目建设调整,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2.完善机制,重点突破。建立健全以消费者认可和市场评价为基础的品牌产生机制,把品牌创建活动深入企业、社会和经济工作的各个环节,大幅提升我市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著名商标等品牌的数量,创建“烟草之乡”、“千年茶乡”、“中国翡翠第一城”、“黄龙玉原产地”、“小粒咖啡地理标志保护”、“云南农特产品基地市”等区域品牌,使保山成为中国走向南亚第一市和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积极推进绿色建筑、绿色施工,推动和鼓励优质工程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品牌旅游景区、品牌旅游产品、品牌旅游企业“三创建”活动,把创建旅游品牌作为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重要环节。

3.创造条件,扶持发展。营造有利于品牌创建发展的外部条件,建立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和激励机制,设立品牌发展专项奖励资金,对创建品牌成绩突出、质量管理工作卓有成效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在政府采购、招投标和地方重大项目建设中,对获得名优称号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制度;坚持扶优扶强,加大打假工作力度,维护品牌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监管,坚守质量安全底线­

各级政府、部门要把保障质量安全作为开展一切工作的底线,全面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要建立健全行政管理、行业自律和中介服务相结合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充分运用生产许可、认证认可、注册备案等手段,构建以准入、追溯、召回、退出、责任追究和监督抽查制度为核心的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法规政策和强制性标准,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快速处理机制,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产品质量,源头治理。产品质量管理部门要坚持从源头抓质量,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加强对重要工业品和农产品、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产品的生产质量监督管理,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危害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

2.工程建设,强化监管。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机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提升工程质量过程管理水平,严格施工质量达标验收,杜绝“豆腐渣”工程;加大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力度,着力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全面提高城镇建设工程质量,确保城镇交通、绿化、供排水、污染治理、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和医院、学校、文化、体育等公共设施建设质量,提升城镇文化品位,改善城乡面貌。

3.服务行业,规范管理。服务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快建立完善服务质量监管机制,运用各种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加强质量监督和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业市场秩序,下大力气解决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法制基础不牢、手段不足、力量不强、力度不够等问题;大力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广泛开展用户满意度测评、星级服务达标、创建文明窗口等活动,实现优质服务、诚信服务和透明服务。

4.生态环保,综合治理。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要加快建立健全适应现代化社会发展需要的环境保护标准体系,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城市污染为重点的综合防治工作,保障城市环境质量安全;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广重大节能减排技术,有效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加快实施污染减排工程建设,强化对重点污染源的治理和监管工作。

(六)夯实基础,稳步开展质量工作

各级政府、部门和广大企业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质量基础工作建设,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强化标准、计量和认证认可工作、推动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提高技术人才保障水平等,为稳步开展质量工作筑牢基础。

1.增强全民质量意识。实施不同层次的质量宣传、教育与培训,在全社会普及质量知识,推广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进一步加强质量法制建设,保障公众质量投诉和维权渠道畅通,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整治,形成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参与质量、监督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质量文化氛围。

2.强化质量基础工作。以促进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农产品、食品药品安全为重点,建立健全我市先进的企业生产技术、农业、环境保护、食品、服务业等标准体系,加快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的研究和推广,努力实现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建立完善计量检测体系,推进法制计量,加大对民生计量器具和重点用能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计量在提高质量、降低消耗、增加效益方面的作用;积极开展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加大对食品和农产品的认证认可工作力度,大力推行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可再生资源、信息安全等领域的产品认证。

3.提高技术保障能力。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大投入、整合资源的要求,加强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机构和设施建设,强化各类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和能力验证;引导和支持企业、学校、社会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公共质量检验检测平台建设,有效提升检验检测手段和能力,为企业和社会提供科学、准确、高效的检测和技术服务,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各地要结合实际,下大力气提升农产品、食品、药品等产品的监督检验和应急保障能力,着力解决监管中存在的“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准、检不快”等突出问题。

4.推进质量信用建设。质量是衡量企业诚信水平的重要指标,质监、检验检疫、工商、税务、公安、安全监管、银行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云南省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合作,加大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力度,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动、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工作方法,共同推进各行业的质量信用信息交流平台建设,构建企业质量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完善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建立体系完整、责任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质量信用体系管理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经济环境,推动信用保山建设。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质量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度,加强各行业标准化、计量、质量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坚持质量人才培养与引进并重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的质量人才培养、引进激励措施和办法,提高全市质量管理和质量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通过扩大质量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选送人员参加质量学习教育培训,培养、引进一大批不同层次满足不同岗位需求的质量专业技术人才,为保山质量振兴提供人才保障。

五、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把质量兴市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层层落实目标责任,严格绩效考核,确保质量兴市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市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指导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日常工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农业、建设、商务、环保等部门分别牵头设立工业产品、农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五个工作组,负责质量兴市战略各项主体工作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各级政府、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加强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对推进质量兴市工作不力的单位的主要领导或负责同志实施行政问责。

(二)增加经费投入,创新激励机制

质量兴市工作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程,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投入力度,安排必要专项经费支持开展质量兴市工作,各级政府、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相应的扶持奖励政策,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鼓励社会各方加大对质量振兴事业的支持。逐步加大标准体系建设、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建设、品牌建设等专项经费的投入;加大对名优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扶持力度,保证品牌战略推进、质量管理奖励、质量管理基础研究等专项经费投入;加大对企业优化管理、科技创新、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市人民政府设立“保山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对在全市质量振兴和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加强法制建设,严格质量执法

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质量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质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快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制度建设的步伐,积极制定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相关法律法规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质量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质量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增强基层执法能力,保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廉洁执法。将质量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纳入全民普法教育规划,不断加强全民质量法制教育,提高全民质量法制意识,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质量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统一、科学、权威、高效的质量信息发布制度,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加强质量文化建设,积极培育“以人为本、诚实守信、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各类新闻媒体要重视和加强对质量兴市活动的广泛动员和宣传、普及相关质量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技术方法、曝光质量违法和失信行为等,不断增强全民质量意识,积极投身到质量振兴事业中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兴市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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