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红河哈尼梯田元阳核心区保护利用专题会议决定事项进行任务分解的通知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红河哈尼梯田元阳核心区保护利用专题会议决定事项进行任务分解的通知
| 颁布单位: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文号:红政发〔2015〕9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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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12-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红河哈尼梯田元阳核心区保护利用专题会议决定事项进行任务分解的通知
元阳县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在我州调研时关于做好红河哈尼梯田元阳核心区保护利用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州委、州政府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对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决定的事项进行任务分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和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深化对哈尼梯田世界遗产保护利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好2016—2018年哈尼梯田元阳核心区保护利用试点总体规划,围绕“森林、水系、村庄、梯田”四要素,用心、用情、用力做好红河哈尼梯田元阳核心区保护利用工作。
二、任务分解
2015年11月23日,省政府丁绍祥副省长召开专题会议,就红河哈尼梯田核心区保护利用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会后,经省政府陈豪省长签发,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红河哈尼梯田元阳核心区保护利用专题纪要》(2015第105期,见附件2),对省级2016—2018年支持红河哈尼梯田元阳核心区保护利用有关事项作了明确,提出工作要求。
为贯彻落实好省政府专题会议决定事项,逐一将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关心和支持落到实处,州政府对相关事项作了任务分解(见附件1),元阳县、州级各有关部门要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干出成效,干成亮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元阳县作为项目实施责任主体,要充实完善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机构,牢固树立机遇难得、坚决把好事办好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主动作为,积极行动,组织精干力量快速推进工作。州级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省、州的部署和要求,履行职责,勇于担当,力求实效,扎实按照责任分工推进工作。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管委会办公室(州世界遗产管理局)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督促工作落实到位。
(二)细化工作方案。元阳县要逐项进行责任分解,明确任务、要求和责任人,层层落实到位,克期完成任务。州级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要抽调精干力量,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三)强化督促检查。按照州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省政府专题会议决定事项已列入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的立项督查内容。元阳县、州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督查要求抓落实,并按要求上报推进情况,同时抄报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州世界遗产管理局),形成专报定期上报州委、州政府。
附件:1.省政府红河哈尼梯田元阳核心区保护利用专题会
议决定事项任务分解表
2.省政府红河哈尼梯田元阳核心区保护利用专题纪
要(2015第105期)
http://www.hh.gov.cn/info/egovinfo/list/xxgk_content/0000212122-30/2016-0121001.htm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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