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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严禁工商企业租赁农地后擅自改变用途进行非农建设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 文号:浙土资办〔2011〕130号 |
|---|---|
| 颁布日期:2011-12-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严禁工商企业租赁农地后擅自改变用途进行非农建设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浙土资办〔2011〕130号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现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禁工商企业租赁农地后擅自改变用途进行非农建设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11〕16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附件: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禁工商企业租赁农地后擅自改变用途进行非农建设的紧急通知》
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下载】: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严禁工商企业租赁农地后擅自改变用途进行非农建设的紧急通知》的通知.pdf
http://www.zj.gov.cn/gb/zjnew/node3/node22/node166/node213/node1400/userobject9ai1295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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