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0 年全省国土资源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0 年全省国土资源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 文号:浙土资发〔2010〕6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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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3-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国土资源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土资发〔2010〕6号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2010年全省国土资源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单位工作实际,及时分解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确保2010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
2010年全省国土资源工作要点
2010年,我省国土资源工作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更加注重统筹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更加注重利用土地调控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更加注重国土资源管理改革创新,更加注重新农村建设和民生改善,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着力提升国土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全面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健康发展。
一、推进发展新平台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1、加快推进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全面完成市县级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批工作,基本完成乡级总体规划修编。严格落实省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等规划指标,做好与“十二五”规划、产业集聚新平台建设规划的衔接,改进规划调控手段,提高规划管理水平。
2、全面加强用地计划管理和保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不得超计划使用。年度计划指标重点保障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优先安排民生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提高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建设用地比例。继续做好计划指标预安排,建立计划执行评估定期通报制度,确保计划管理和指标使用的科学性。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管理和使用好周转指标,尽力缓解用地矛盾。
3、努力做好国土资源服务。继续落实好重大项目用地报批“绿色通道”、一对一服务等措施,主动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开展“十二五”规划、产业集聚新平台用地需求与保障方面的调研,做到提前谋划,主动对接,有效保障。
二、推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1、建立健全土地供应调控机制。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控作用,引导产业向园区集聚。继续做好计划指标分配与节约集约用地挂钩工作,提高转型升级企业用地占比。探索区域差别化供应政策,制订产业转型升级项目供地目录,引导产业项目用地投向。
2、完善土地资源市场配置机制。充分发挥资源价格的杠杆作用,加快建立资源价格市场形成机制。继续探索工业用地出让期限改革,加快传统型工业企业淘汰更新频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总结推广义乌等地分阶段出让工业用地的成功经验。
3、出台土地集约利用引导政策。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标准体系,完善项目准入制度。建立具体建设项目用地税收产出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建设用地产出效益考核。进一步探索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分级与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相挂钩制度,降低占地受益,提高保有成本,淘汰落后产能企业。适时开展试点工作。
三、推进存量建设用地深挖潜精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1、继续推进“365”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着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六大节地工程,重点做好“八个一批”专项活动,即切实消化利用一批转而未供土地、清理处置一批闲置土地、挖掘一批工业企业存量土地潜力、盘活一批开发区(园区)低效利用土地、落实一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一批旧住宅区综合改造、建设一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抓好一批农村住房改造建设项目。指导绍兴县开展节约集约用地示范试点县的创建工作。
2、全面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的土地供应与开发利用综合监管平台,加强对土地利用的实时监控和核查。研究制定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办法,健全土地供应与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披露制度,加强年度土地供应形势分析报告和区域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报告制度,定期公开发布全省建设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监测报告,促使各地依法依规供地、节约集约用地。
四、推进地质找矿和矿产资源整合,提升矿政管理水平
1、切实加大地质勘查工作力度。进一步优化地勘产业结构、转变地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开拓地勘经济发展的新领域、新空间。组织实施“751”地质找矿工程,即部署整装勘查7个重点区块,安排5个老矿山“探边摸底”工作,支持一批企业走向省外、国外,充分发挥地勘单位在地质找矿中的积极作用,争取在能源和重要矿产资源找矿方面有新的突破。
2、深入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等十二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工作任务,努力构建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长效机制。今年全面完成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工作任务。
3、加强矿业权管理。全面实施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加大对探矿权采矿权的新设及总量控制,确保全省采矿权总数控制在3000个以内,探矿权总数控制在450个以内。认真落实国办1号文件精神,做好萤石开采、生产总量控制管理。继续推进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储量利用调查和矿业权核查工作,上半年全面完成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并通过国土资源部验收。继续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确保到年底全省累计创建绿色矿山150家。深化“百矿示范”工程,推进“千矿整治”活动,确保到年底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率累计达到90%。
4、加强地质遗迹环境保护。进一步完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络。规范世界、国家、省级地质公园的规划和管理。积极推进世界地质公园申报工作。加强地质遗迹调查与评价工作,全面提升地质遗迹保护水平。
五、推进共同责任机制建设,严守耕地红线
1、全面实施资源保护“四大”工程。继续实施“百万”造地保障工程,确保年内完成20万亩垦造耕地任务。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工程,继续开展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每个县市完成1个乡镇的建设任务。实施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重点完成千万亩标准农田划区定界工作,提高标准农田管理水平。实施土地执法监管天网工程,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发生。
2、继续完善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年度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任务。组织开展构建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示范县(市、区)活动,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为责任主体、部门联动监管、社会广泛参与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建立实施责任追究和工作问责制,切实增强各级政府保护耕地的责任。
3、切实加强执法监管。认真做好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15号令。切实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并有效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抓好土地督察预警,进一步强化约谈、通报等制度,建立共同责任机制,形成执法监管合力。严肃查处和公开曝光重大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做到查事与查人相结合。组织开展“执法模范县”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氛围。认真配合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开展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审核督察以及巡视工作。
六、推进重点领域探索改革,增添国土资源工作动力
1、规范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退出、盘活和流转机制,按照“规定范围、规范操作、结果可控”原则,做好宅基地合理调整、互换置换、经济补偿等工作。对需要流转的农村宅基地,应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稳妥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工作。
2、继续深化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加强工业用地公开出让规范管理。扩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用地有偿使用范围,探索土地出让预申请制度和土地出让综合评标办法,严格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管理,提高市场化配置资源水平。
3、大力推进地质找矿改革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构建基础性地质工作、商业性地质工作和矿产勘查基金有机衔接,勘查和开采紧密结合,地勘单位地质找矿和改革发展相互促进的地质找矿新机制。
4、深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落实新出台的城市批次用地审批制度改革措施和供地制度改革措施,并不断改进完善,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完善分级审查负责制度,切实强化市县政府供地审批和管理责任。
七、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民生改善
1、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加强引导,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组织实施好嘉兴、台州、丽水三个市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验区,启动实施420个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重点抓好100个省级示范项目建设。及时编制农村土地整治规划,发挥规划引导作用,避免重走规模扩张的老路。
2、全力支持新农村建设。推动土地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全部用于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的规定,确保土地出让金收益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整理出来的土地,首先复垦为耕地,其次满足农民建房、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再次留足发展非农产业用地。最后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将农村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促进小城镇发展,并把获得的土地级差收益返回农村用于新农村建设,形成良性循环。全面开展以“送服务进村、送政策进村、送平安进村、送温暖进村”(四送四进)为主要内容的服务新农村建设专项行动,为新农村建设推进提供有效服务保障。
3、切实加强征地补偿管理。全面实施《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实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全覆盖。严格执行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高度关注新老补偿标准之间的衔接工作,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项目征地补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4、进一步加强涉土信访和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研究探索国土资源信访工作新机制,构建上下联动、部门联办的信访工作机制,完善信访工作大格局。继续抓好“国土资源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切实解决一批信访积案。加强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领导下访、约访和开门接访等制度。继续做好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工作,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纠纷。尽快建立、完善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裁决制度,落实协调机构和人员。
5、继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出台《浙江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管理办法》,完成10个“十有县”建设。加强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建设,完善省、市、县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体系,提高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全面开展农村山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工作,完成80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和避让搬迁认定工作。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共同责任机制,形成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八、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基础管理,提升支撑服务能力
1、全面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加快以市为单位的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整合现有应用系统,实现地政、矿政、办公自动化等主要业务三级并联审批和信息交换。完成省、市、县三级业务内网和三级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逐步建立信息“立交桥”,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实现信息互通互联。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
2、继续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面完成二次调查工作,对数据进行全面核查,确保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大力推进城镇村庄数字地籍调查,争取年内完成50%的中心镇、中心村数字地籍调查任务。着力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建立完善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制度,力争当年宅基地登记发证率达到90%。
3、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责任体系。推行矿产资源开发公开监管机制,在6月底前完成所有矿山公示牌建设和界桩埋设工作。进一步推进监管工作下移,健全和完善乡镇国土资源所监管责任机制,实现任务到所、责任到人、监控到点,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
九、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大干部队伍建设力度
1、全面推进管理职能转变。按照国土资源管理从重审批向重监管、从项目安排走向制度设计的思路,以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全面推进管理职能转变,把权力和责任真正放下去,把服务和监管切实抓起来,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把关。
2、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按照省委关于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部署,以“治庸治懒、提能增效、狠抓落实”为主题,抓好勤政、廉政、善政建设。抓好《关于开展“千局万站优化发展环境”主题活动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着力提高行政执行力和办事效率。抓好“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整改落实,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3、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在全系统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干部”、“学习标兵”创建活动,进一步调动党员干部参与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优化班子结构,增强班子的执行力和战斗力。加大后备干部队伍培养力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和锻炼。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开展基层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创新行风建设活动举措,提升系统队伍形象。
4、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一是推进一批制度建设。创新一个教育制度体系,即创新以专题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为主要内容,全过程、全覆盖的反腐倡廉教育体系。完善三个平台建设,即完善电子政务建设平台、市场交易平台和监管平台。推进四项监督机制,即推进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建设、权力运行监管机制建设、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和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建设。健全两项案件查处制度,即健全案件信息发现、研判、处置制度,完善案件查处协作配合制度。二是推进四项专题活动,即开展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主要内容、以“六严禁”为重点的专题教育活动,开展群众满意国土资源所和公务员评议活动,开展服务新农村建设专项行动,开展“我的岗位,我的风险”预防查找专题活动,全面加强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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