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公布2009年度杭州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杭劳社险[2009]382号 |
|---|---|
| 颁布日期:2009-12-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公布2009年度杭州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杭劳社险[2009]382号
各区劳动保障局,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市社保局:
根据《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09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09〕17号)规定,现将2009年度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公布如下:
2009年度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为849.7元。
2009年度办理退休、符合享受最低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其计发的月基本养老金低于849.70元的,由市社保经办机构予以补足。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