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4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绩效考核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4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绩效考核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2-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4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绩效考核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4〕2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为确保《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为民办十件实事项目按时完成,市政府决定,今年继续对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为民惠民的原则,全力办好十件实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入实事项目管理的内容
(一)持续改善市民出行条件。新辟10条、优化30条公交线路,新增公共自行车3000辆,增扩服务点80处。新增1000辆双燃料出租车。开通试运营地铁2号线东南段。建成10处人行过街设施。新增5万个停车泊位。
(二)加强雾霾治理。新增城市绿地300万平方米。淘汰主城区1136辆公交黄标车。有效控制市区建设工地扬尘,评选100个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三)提升饮用水质量。关停搬迁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企业20家。完成1万户老旧住宅“一户一表”安装,开展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试点。巩固提升99%以上农村集中式供水率。
(四)提升城市河道水质。新增城镇污水管网100公里,完成3万吨/日污水截污纳管,消除排污口300个。治理47条黑臭河道,创建5条(段)生态示范河道。
(五)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食品定量检测达4批次/千人,合格率达到95%,其中地产蔬菜、生猪等主要农产品合格率达到97%以上。确保药品抽验2000批次以上,快速检测1800次以上。学校食堂主副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率达90%以上。
(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全市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94%和98%以上。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主城区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150元/月,萧山、余杭区和五县(市)有所提高。持社会保障卡人数达760万。
(七)推进养老助残服务。新增养老床位6000张。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达到6万人。改扩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500家。实施0—6周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
(八)丰富城乡文体生活。建成150座农村文化礼堂。减免4万户以上低保困难家庭有线电视入网费和收视服务费。新置10套24小时自助式微型图书馆、20处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市区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率达90%以上。
(九)优化小区居住环境。新增5万户管道燃气用户。新建2万座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40座城区公厕及配套服务设施。消除1000处城市照明暗区。主城区提升改造150处社区便民服务点。
(十)建立便民E邮站。建立E邮站快递包裹智能存取服务平台,主城区建立800个“E邮柜公共服务”站点,提供24小时自助投取包裹服务。
二、继续加大督查和绩效考核力度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机制。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落实,建立健全实事项目管理责任制。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积极协调解决实事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各牵头部门要按照实事项目工作任务,认真抓好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按照项目分工,主动配合牵头部门和相关单位,不折不扣地完成本单位负责的具体工作,确保实事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精心组织,抓好项目督查。各责任单位要按照项目计划进度,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开展自查;各牵头部门要加强事前调研协调、事中跟踪落实、事后检查反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实地检查和专项督查,掌握进展情况,推动实事项目的落实。
(三)完善措施,严格考评管理。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作为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继续纳入市级机关综合考评。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311号)精神,按照实事项目完成程度、市民满意度、绩效程度等指标,对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附件:2014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分解表.doc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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