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社会保障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社会保障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湖政发〔2010〕57号 |
|---|---|
| 颁布日期:2010-12-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社会保障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政发〔2010〕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湖州市社会保障卡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湖州市社会保障卡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0〕37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保障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09〕1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湖州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建设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便民利民为宗旨,围绕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以社保卡为载体,建成面向全市城乡参保人员、技术标准统一、多领域广泛使用的社保卡服务体系与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一卡多用,一卡通用”,为全市及与全省社保卡的联网应用打下基础。湖州市社保卡建设的目标:2011年底前,完成社保卡系统建设,开始发放社保卡,在社会保障、金融支付等领域推广应用;2012年底前,基本建成与全省统一的社保卡发行和应用管理服务体系,促进社保卡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领域的广泛应用,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社保卡建设按照统一规划、整体推进、全市统一审批、市县分级负责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在遵循国家、省标准的基础上,根据我市实际需要充实和完善技术指南,严格按照省、市统一标准组织建设和运行。
(二)技术先进,开放兼容。社保卡项目采用的技术要具有先进性、开放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既满足当前各项业务需要,又预留未来应用拓展空间,项目建设应与现有业务系统做好衔接。
(三)资源共享,一卡通用。通过社保卡整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其他相关业务活动对智能卡的需要,整合已有项目建设成果,拓展社保卡的应用范围,实现各类应用系统集成,做到集约建设、共享资源、协同运行。
(四)统筹兼顾,确保安全。社保卡建设应兼顾各方利益,充分调动各方参与建设应用的积极性,突出以人为本,方便群众利用社保卡办理社会保障以及各类公共服务业务。建立健全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体制和安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安全有序。
三、社保卡发放范围
社保卡的发放对象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对象中的各类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和失业登记人员。首期发放对象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四、社保卡功能规划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统一标准,社保卡业务功能涵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业务领域。首先实现的是医保卡功能,实现医保市级统筹和医保在全省范围内异地就医结算。随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水平的提高和应用条件的逐步成熟,逐步拓展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各业务领域应用。在确保安全便利前提下,拓展社保卡在银行借记卡和银联功能上的应用,以方便参保人员社保缴费、就医结算、待遇领取和其他社会性消费。在满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需要的基础上,留有一定的空间,积极探索社保卡在卫生、民政、计生、教育、交通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充分发挥社保卡的扩展功能。
五、主要任务
(一)制定技术标准。按照《社会保障(个人)卡规范》、《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集成电路(IC)卡读写机通用规范》、《浙江省社会保障卡建设技术指南》等,在技术许可和遵循统一标准的情况下,结合我市实际,细化制定技术方案。
(二)建设社保卡系统。社保卡项目的核心部分是社保卡系统。利用先期建设的网络,建立我市社保卡系统,包括制发卡子系统和管理应用子系统。具体任务包括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行社保卡发行注册申请、密钥申领、社会保障PSAM卡申领等。配置制卡发卡设备、数据加密机、发卡管理工作站、IC卡读卡器及其管理软件;实现社保卡的制卡、注销、查询,卡业务指标扩充、数据结构修改、卡终端管理及密钥管理等功能。开发社保卡管理应用系统,管理社保卡数据,实现与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等业务应用功能。
(三)制作发放社保卡。充分考虑城乡区别和银行网点的分布情况,本着“惠民、便民”的原则,择优选择合作单位,确保制发卡工作高效便捷、安全可靠,减少流转环节和制作费用。向社会公众首次发放的社保卡均免费发放。社保卡因丢失或损坏需要补发的,根据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制发卡成本费。
(四)开展金融应用。按照国家金融IC卡发展规划,在确保安全便利的前提下,湖州市社保卡兼具银行借记卡和银联功能,以方便参保人员社保缴费、就医现金结算、待遇领取和其他社会性消费,为持卡人提供便捷、安全的金融支付方式。
(五)拓展应用服务领域。在满足社会保障、金融服务等业务需要的基础上,逐步拓展社保卡在卫生、民政、计生、教育、交通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应用。在相关应用领域改造或建立数据接口,部署社保卡应用终端,逐步完善用卡环境。整合集成面向公众服务的各类应用系统,逐步建立健全面向城乡居民、覆盖各类社会公共服务的社保卡应用服务体系。
(六)建立安全保障体系。按照《社会保障(个人)卡安全要求》,建设社保卡密钥管理系统、网络安全防护系统以及使用认证系统,配置网络安全设备、认证卡以及符合安全标准的卡终端。从网络层、应用层、数据层对社保卡及终端设备、网络通信、密码生成与分配、信息数据保密等实施卡安全系统建设。建立数据灾难备份中心,实现社保卡系统业务数据的备份。按照金融安全相关要求,做好金融应用产品和终端的安全保护。建立社保卡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社保卡信息读写行为。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0年9月-2010年12月)。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落实相关费用,启动社保卡建设。2010年底前完成社保卡卡面设计、确定社保卡功能规划,完成社保卡规划申请。
(二)实施阶段(2011年1月-2011年12月)。2011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方案设计和开发商的招投标,并正式启动项目的软件开发。2011年底前,建成市级社保卡系统,开始发行社保卡,实现全市范围内参保人员持卡就医和异地就医结算应用。2011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方案设计和开发商的招投标,并正式启动项目的软件开发。2011年底前,建成市级社保卡系统,开始发行社保卡,实现全市范围内参保人员持卡就医和异地就医结算应用。
(三)应用推广阶段(2012年1月起)。完善市内参保人员持卡就医和异地就医结算,完成与省级系统的衔接,实现全省范围内参保人员持卡就医和异地就医结算应用,积极拓展社保卡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业务领域的应用,并积极在金融领域推广应用。完善市内参保人员持卡就医和异地就医结算,完成与省级系统的衔接,实现全省范围内参保人员持卡就医和异地就医结算应用,积极拓展社保卡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业务领域的应用,并积极在金融领域推广应用。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社保卡建设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技术支撑,是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建立项目建设进度管理机制,强化工程监管。要多渠道筹集社保卡项目建设资金,确保社保卡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为统筹推进社保卡建设,市政府成立社保卡建设领导小组。各县、区要按照本方案和相关技术指南,抓紧制订相应的建设方案,报省、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二)明确部门职责。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牵头全市社保卡系统建设和应用的组织实施工作。市信息中心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统筹规划社保卡项目建设应用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市财政局负责筹集社保卡建设项目资金。市公安局负责提供参保人员身份证数据信息,做好与市人力社保局信息系统的对接。市卫生局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指导。市民政局负责提供死亡人员情况信息数据,做好与市人力社保局信息系统的对接。市人行负责指导相关合作银行按照金融卡业务和技术规范开展社保卡金融应用。
(三)强化应用服务。充分利用社保卡开展各项业务应用,优化用卡环境和业务流程,支持社会公众利用社保卡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制定项目运行服务制度,加强系统应用协调管理,设立服务热线和网站,制定服务指南,营造良好的应用环境。建立项目运行应急处置方案,及时解决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确保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四)做好舆论宣传。切实抓好社保卡建设和应用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社保卡的功能和作用,引导社会公众充分认识、积极使用社保卡,为顺利推进社保卡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