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衢政办发〔2015〕19号
颁布日期:2015-04-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2日

衢州市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新一轮农村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17号)和《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试行)》(衢政发〔2013〕69号)要求,结合我市电子商务和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电商换市”战略和市委六届七次全会、市政府第八次全体会议精神,围绕建设电子商务新兴城市的目标,以互联网+三农的思维为导向,坚持市场主导和政策推动相结合,示范带动和全面应用相结合,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培育市场主体,构建农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开拓国内外网上市场,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打造具有衢州特色的农村电子商务新模式,提升我市电子商务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农村电子商务超常规、跨越式发展。

二、主要目标

以构建农村电子商务组织体系、网络体系、服务体系和配套体系为抓手,着力推广“乡村淘”电商模式进农村,2015年末“乡村淘”网点数达900个,基本完成衢江区“乡村淘”布点和淘宝·衢州馆项目改造提升;2016年县(市、区)完成县级农村电商配送服务中心建设,“乡村淘”网点数累计达1500个;力争到2017年全市“乡村淘”、邮掌柜、目录代购等模式的村级服务点实现全覆盖,探索“乡村淘”模式跨区域发展,全市培育农产品网上销售龙头企业30家,实现农产品网络销售额5亿元,创建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乡镇(街道)10个,推动一批农村电商成长型企业上市,实现产融结合。争取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项目)列入省、部试点,打造农村电子商务升级版。

三、重点任务

(一)推广“乡村淘”农村电子商务模式。支持承建企业加强与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和企业合作,推进“乡村淘”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和区域商品配送服务中心建设。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拓展村级服务点数量,加快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实施。全面推进与农信联社、邮储银行、邮政公司等机构合作,发挥农村金融机构村级便民服务点的作用。有条件的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在完善农民网络购物服务的同时,逐步延伸小额现金存取、转账汇款、手机充值、水电费缴纳、车票代购、农产品网上销售、快递包裹存取等服务功能,为农村居民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人行、省农信联社衢州办事处、市邮储银行、市邮政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构建第三方涉农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当地第三方电商平台拓展涉农电商业务,支持淘宝特色中国·衢州馆和龙游馆、邮乐网、中国粮网、搜搜茶、送花人网、亿家网等平台开展衢州农产品网上销售。引导市内涉农信息发布平台与阿里、京东、腾讯以及淘宝·衢州馆和龙游馆等平台链接,扩大交易服务功能,由信息发布平台向交易信息引流型和在线交易支付综合型平台提升转型。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粮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促进农产品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引导农产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经营主体,借助国内知名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或自建平台开设网店,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探索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把衢州生态农产品推向全球市场。支持标准化较高的农产品,通过网上现货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大宗商品交易。引导我市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产品基地开展“网上直销、时令预订、生鲜网订店取”等业务。鼓励电商企业和农村(社区)便利店等传统商贸企业合作,提升农产品网上销售和线下客户的体验度。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供销社、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培育农产品网络营销品牌。依托猕猴桃、蜂产品、柑橘、胡柚、茶叶、山茶油、食用菌等“一村一品”行动成果,培育一批生态农特产品网络营销品牌。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步伐,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全网营销,适时开展季节性特色农产品团购促销活动,探索“网络购物节”等促销机制,逐步缓解区域性农产品滞销问题。推广组织机构代码与商品条码在农村电子商务的应用,逐步建立农产品电子商务溯源体系,加强流通环节质量管控,推进农村电商诚信建设,提升衢州农产品网络品牌形象和知名度。

责任单位:市农办、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探索乡村休闲游与农产品网络销售的融合。依托第三方网络团购促销或网络旅游平台,开展农特产品线上团购、线下体验游推广活动,通过季节性农产品和旅游资源结合,培育一批季节性、固定式的农特产品和旅游观光项目捆绑促销。利用传统媒体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推广农特产品、旅游产品品牌。大力发展民宿经济、休闲经济、养老(生)经济、农村文化创意产业等农村经济新业态,开发乡村休闲游精品线路,推动“智慧旅游”发展。

责任单位:市旅委、市农办、市供销社、市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强化农村电子商务配套体系建设。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物流渠道网络建设,发挥现有村邮站服务功能,为农村电商邮件寄送提供便捷服务。鼓励快递物流企业在衢设立区域总部、通过联营、直营、加盟方式,在乡镇(街道)或快递量较大的村布局收寄营业网点,提高农村快递网络覆盖率。整合物流资源,探索国有或民营物流企业与农产品电商企业合作,合理规划建设产地预冷、冷冻运输、冷冻仓储、定制配送等全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完善生鲜农产品流通增值服务体系,为农村生鲜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提供便捷高效的物流服务。加快农村地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光纤进村入户,支持农村电商创业园提升带宽,鼓励通讯运营商对农村电商园、产业基地、电商企业、村级服务点的宽带资费给予优惠。在农村地区大力推广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等方式,依托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为农村电商主体提供全程电子支付服务。充分发挥农信机构的金融服务作用,对农村电子商务相关项目给予信贷支持,简便办理手续,并延长贷款年限。加大对农村青年,特别是农村电子商务创业、电子支付应用带头人的授信及贷款支持,促进他们创业发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农村居民网络购物给予消费信用贷款,实行优惠利率。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邮政管理局、市人行、省农信联社衢州办事处、市邮储银行、市邮政公司、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

(七)谋划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园。挖掘一批电商集中、基础条件较好的乡村,培育建设电子商务专业村。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利用国有或民营闲置的房产等存量资源,建设农村网商创业园或乡镇(街道)电商孵化园,为当地网商和农村创业青年提供低成本的办公用房、网络通信、培训、摄影、仓储等电商公共服务。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可依托农贸市场、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等农产品集散地,培育建设若干个农产品网商园,推动一批具有地方特色产品和当地村民进行网络创业,促进网商在农村的集聚发展。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国资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

(八)开展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培育。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农村电商龙头企业、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开展相关创建评选活动。对市级以上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企业和个人,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衢州市农村电子商务示范行政村、企业和个人重点联络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发展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团市委、市农业局

(九)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养。鼓励电子商务培训机构开展农村电子商务专业化培训,落实一批电子商务实践基地,培养一批兼有电商理论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复合型人才。衢州学院网商学院和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及衢州职技院,探索高校和企业协同的电商人才培养方式,加强学校、研究机构、企业的三方互动配合,加快培养一批农村电子商务操作人员和职业经理人。引导具有实践经验的电商从业者回乡创业,鼓励电子商务职业经理人到农村发展,为农村电子商务提供人才支撑。举办各类电商创业大赛,搭建农村电商创业平台,选拨优秀农村电商创业项目,储备优秀农村电商创业人才。以千万农民素质培训工程为主载体,以返乡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村妇代会主任、创业致富女能手、返乡创业青年为重点,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委组织部、市农办、市妇联、市人力社保局、衢州学院、衢职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提升农村电子商务管理服务水平。完善市、县两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功能,加强与省电商综合服务平台的对接,并在乡镇村庄设立电商服务联络点,为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网店建设、业务咨询、市场推广和人才培训、代运营等专业化服务。整合各类农业信息资源,逐步建立农村电子商务统计体系,规范统计口径,建立经营主体农产品网上销售数据库及典型企业库。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市场监测、统计和分析,为企业经营和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引导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产品电商行业分会,通过开展企业之间互看互学活动,搭建网商交流集聚平台,实现优势互补和抱团发展。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电子商务协会、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识和谋划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抢抓机遇、创新特色,增强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的紧迫感、责任感,真正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出成效。为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协调解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市、县两级商务、供销、农办、农业、经信、团委等重点部门以及全市乡镇(街道)电商队伍建设,配备工作力量。

(二)发挥职能,健全机制。各地各部门要主动履行职责,形成合力,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综合协调职能,横向加强同级部门之间的互动合作,纵向做好与省、市、县(市、区)之间的工作沟通,建立县(市、区)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加强日常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完善政策,加大扶持。根据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际需要,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资金安排相应资金,重点支持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公共平台、品牌创建、龙头企业培育、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电子商务专业村(镇)、县级农村电商配送服务中心、乡镇(街道)电商孵化园、农产品电商创业园和农村电商人才培训等工作(具体细则另行制定)。各县(市、区)要出台政策,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的扶持力度。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农村电商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新闻单位要挖掘典型案例,对农村青年创业故事、企业发展经验、电商运营模式等进行专题宣传或推广。通过举办衢州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论坛等活动,启发培育更多的农村电子商务创客,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添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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